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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調成耗能大戶 有望立法確定夏季室內空調不低26℃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4日 08:17 大洋網-廣州日報
據新華社電 “夏季室內空調不得低于26攝氏度”的規定,有望以國務院立法的形式得以確定。 國務院法制辦3日全文公布征求意見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規定,國家對使用空調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實行室內溫度控制制度。除特殊用途外,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得高于20攝氏度。 草案還規定,供熱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加強對專業技術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供熱單位應當改進技術裝備,實施計量管理,并對供熱系統進行監測、維護,提高供熱系統的效率,保證供熱系統的運行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 根據草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供熱單位的能源消耗情況進行調查統計和分析,并制定供熱單位能源消耗指標;對超過能源消耗指標的,應當要求供熱單位制定相應的改進措施,并監督實施。 國家機關辦公樓 須安裝節能設備 又訊 國務院法制辦3日全文公布征求意見的《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規定,國家機關辦公建筑應當安裝、使用節能設備。 根據這一草案,建筑的公共走廊、樓梯等部位,應當安裝、使用節能燈具和電氣控制裝置。 草案還規定,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權人應當對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進行測評和標示,并將測評結果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草案明確,條例所稱大型公共建筑,是指單體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新華) 擬立法限制或禁止進口 高耗能技術、材料和設備 又訊 《民用建筑節能條例(草案)》還規定,國家限制進口或者禁止進口能源消耗高的技術、材料和設備。 草案規定,國務院節能工作行政主管部門、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公布并及時更新推廣使用、限制使用或者禁止使用目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不得在建筑活動中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錄的技術、工藝、材料和設備。否則將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新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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