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退購房者后, 天津200米高樓拆還是賣?
本報記者 呂方銳 天津報道
12月21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的二十二法庭里,加了兩張長椅,擠坐著20多位水岸銀座樓盤的購房者。他們早已收到了要求退房的通知,但對于開發(fā)商天津高盛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下稱“高盛地產”)在法庭上給出的資金鏈斷裂導致無法交房的說法并不接受;對于高盛地產給出的退房退款方案也不滿意。
水岸銀座樓盤位于天津市區(qū)黃金地段,頗具傳奇色彩。傳奇之一是因為該樓盤原規(guī)劃31層高的兩棟樓,最終蓋出了41層,原規(guī)劃35層的一棟樓更是蓋成了65層,達到208米;傳奇之二是,上百米的3棟高樓,密集地擠在一起,樓間距極為狹窄;傳奇之三是,開發(fā)商高盛地產的老板是趙晉——原江蘇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趙少麟之子。
隨著趙少麟落馬、趙晉被查,水岸銀座樓盤一度存在爛尾風險。根據(jù)《華夏時報》記者拿到的天津市政府內部文件,水岸銀座因樓盤存在安全隱患且無法改建,必須拆除。對原購房者的退房退款行動,似乎合情合理又勢在必行。
但另一份文件則顯示,水岸銀座或被轉交給其他公司繼續(xù)銷售,回款用于償還樓盤建設過程中所欠債務。這一傳奇樓盤究竟何去何從?
退房退款
早在2011年,水岸銀座樓盤就開始預售。購房者張先生的購房合同顯示,他在2012年6月,以80多萬的價格購買了31樓的一套公寓。張先生稱,當時樓盤“五證齊全”,手續(xù)上沒有任何問題。
按照購房者的說法,2014年6月,開發(fā)商趙晉被抓,樓盤建設停滯。當年9月,在市政府信訪辦的牽頭下,市建設、規(guī)劃和房管等各部門組成工作組,每月與業(yè)主代表對話。
其中過程頗為曲折。一開始,工作組確定了修改建筑設計、增加電梯等安全保障工程,指定了代建公司進行開工建設,計劃于2016年8月竣工。但僅1個月后,售樓處大門上突然貼出公告,稱2號樓不能按期交付,對購房者的賠償按合同約定執(zhí)行。
2015年4月,三棟大樓主體結構都已經(jīng)完成,2號樓的裝修也接近完成。2015年9月的見面會上,政府表示資金出現(xiàn)問題,工程停滯。接下來的10月政府工作組明確表示,高盛地產和趙晉涉嫌犯罪,資金鏈斷裂,水岸銀座將不再繼續(xù)建設。
之后,高盛地產發(fā)表了要求業(yè)主退房退款的公開信,并拿出一份方案。《華夏時報》記者拿到了這份沒有蓋章的方案,稱將對購房者所交購房款本金、房屋維修基金和契稅等稅費,償還本金及銀行利息。
隨后水岸銀座將被拆除的消息,為退房工作的推進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5年12月,《北京青年報》刊發(fā)《65層高樓為何成為國內第一拆》,稱水岸銀座3棟高樓將被拆除。隨后有多家媒體對此事進行了跟蹤報道。
同時,政府組織的清退工作組展開了行動,體制內人員成了此次退房工作的重點對象。今年12月15日一份退房工作的紅頭簡報稱,“市衛(wèi)計委、公交集團、中環(huán)電子各完成1戶退房任務”,“人民醫(yī)院未退房員工于12月14日辦理了退房手續(xù),系統(tǒng)其他單位未退房人也有了退房意愿。”
今年12月18日的紅頭簡報稱,“繼市公安局、交通集團、天房集團之后,市林業(yè)局、城建集團已完成退房工作任務”,“目前,體制內149戶未退房人中,已有16戶辦理退房”。
如今大部分購房者已經(jīng)退房。根據(jù)購房者今年6月收到的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告知書,水岸銀座供應房源總套數(shù)10582套,已銷售(網(wǎng)簽)7190套,退房6242套。
仍有很多購房者無法接受高盛地產單方面退房退款的決定。多位購房者向《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近幾年天津房價有較大漲幅,如此退房退款,沒有對他們的損失進行合理賠償。他們將高盛地產告上法庭,要求其繼續(xù)建設樓盤,履行購房合同。
一審遭遇敗訴后,此次法院以召集購房者進行談話的形式進行了非正式開庭。法庭上,購房者們堅持“要房”的訴求不變。而高盛地產代理律師則表示無力進行項目建設,對于購房者要求的公示公司賬目和監(jiān)管賬戶資金等要求,他未作回應。
是拆還是賣
趙晉被逮捕,與水岸銀座的清退,似乎并沒有決定性關系。根據(jù)一份天津市政府會議文件截圖,趙晉于2014年6月9日被公安部逮捕后,有關部門研究決定,其地產項目不作為涉案財產,由天津市自行處理。
也就是說,清退購房者是天津市政府所做的決定。這也解釋了退房工作進展為何會以紅頭簡報形式通報各機關單位。
退房后,水岸銀座項目是拆還是賣呢?
《華夏時報》記者拿到了一頁沒有日期和簽章的政府文件,文件載明:住宅(集團)負責接手水岸銀座項目,且水岸項目后續(xù)將批準14萬平米的居住性公寓,預計按照2萬一平米銷售。據(jù)此計算,水岸銀座可回款28億,用于償還水岸銀座建設過程中的欠款。文件另載明,住宅集團委派公司整理后,將地塊出讓,用于歸還銀行貸款。根據(jù)文件里給出的時間內容推斷,這份文件應該形成于2015年10月之前。
上述文件中的“住宅集團”或許指的是天津住宅建設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天津住建集團”)。在其《2017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據(jù)募集說明書》中,“長期借款”一項寫明:“2015年發(fā)行人履行社會責任,收購了天津水岸銀座項目,因此增加長期借款31億元。”
上述文件中亦寫明,集團下屬子公司承接了“水岸銀座土地整理項目”,對該地塊累計投資已達25.6億元。
就此看來,水岸銀座的房屋或將被繼續(xù)出售。
但2016年11月,天津市政府一份涉及水岸銀座項目處置協(xié)調工作組會議的文件中明確指出,水岸銀座屬于超標準建設住房,此建筑人員密集、消防通道不能改造、停車場和交通達不到要求,如火災發(fā)生,人員無法逃生。因此“必須拆除”。
天津住建集團的上述募集說明書,落款日期為2017年3月,晚于天津市政府文件,是否意味著“必須拆除”的結論已經(jīng)被推翻?且在12月21日的庭審中,高盛地產的代理律師只是提到資金鏈斷裂無法完成項目建設,卻始終未提項目將被拆除一事。
記者就此聯(lián)系了天津住建集團和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部門。
天津住建集團的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她剛來單位不久,對該樓盤情況不了解,也不清楚哪個部門負責該樓盤。天津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熱點電話已經(jīng)和便民熱線合并,接電話的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樓盤情況。樓盤所在河東區(qū)房管局工作人員表示,水岸銀座樓盤下一步是否要拆,他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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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郭一晨 SF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