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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周錫
走在南京市區的大街上,隨處可見萬科的樓盤廣告。然而就在南京,這個全國首創“一房一價”政策的城市,由萬科開發的樓盤“光明城市花園”三期,卻被業主指責涉嫌“價格欺詐”。
經過2個月的上訪,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的業主,于本月21日拿到了南京市物價局的 “舉報件檢查情況的回復”。23日,南京市物價局向本報記者出示“情況說明”。這份回復函態度鮮明,讓業主也頗感意外。
回復函認為,已售該樓盤商品住宅價格,超過了核定的基準價加浮動幅度,違反了政府指導價的規定,且萬科提出的新增建設成本依據不足,市物價局將按照價格行政處罰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在各方博弈中,一切矛頭直指萬科,業主以“價格欺詐”為由,要求萬科雙倍賠償1.7億元。另外,如果面臨行政處罰,萬科極有可能面臨“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
對此,一些業界人士難以置信。
“‘政府指導價’和‘一房一價’政策,是造成萬科在南京被指‘違規售房’的主要原因。”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商說,如今各界都在關注此事進展,“我們該用怎樣的手段來調控房價!
據了解,去年萬科光明城市花園三期,還被南京市物價局列為“一房一價”政策執行的示范項目。如今卻被指“違規售房”,是萬科無故被冤,還是有意為之?至今各方說法不一。南京市物價局一位副局長23日在 “局長接待日”對業主說,萬科一直沒有承認錯誤,市物價局已做好當被告的準備。
高出“指導價”
萬科光明城市花園是萬科在南京開發的第二個樓盤,城西的河西奧體中心板塊。據公開資料顯示,這地塊是萬科于2003年以4.5億元競拍所得,總建筑面積27.6萬平方米,預算樓面地價約為1630元/平方米。
在此之前,萬科已于2001年進入南京房地產市場,并開發了南京萬科金色家園。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商認為,萬科是最早進入南京樓市的開發商之一,應該說對南京的房地產政策比較了解。
與其他一些城市不同,南京普通商品房實行的是“政府指導價”,而進入這個城市,就意味著這計劃性條款隨時會在任何一個商品房項目中發酵。
按照《價格法》規定,《江蘇定價目錄》早就規定對普通商品房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1998年9月,江蘇省公布《江蘇省商品房價格管理規定》,將普通商品房項目的利潤率限定為8%。
同時,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文件所示,南京市允許開發企業在普通商品房基準價的基礎上,上下浮動5%。按照南京物價部門“政府指導價”的相關規定,基準價 (元/平方米)=成本+利潤+稅金。這意味著,在南京開發房地產的企業,都要遵守這項地方規定,萬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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