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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莊案還在開庭:農村宅基地的利益困境(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1:18 南方周末
但畫家聚集帶來的土地升值和城市化發展,卻讓最初的二百余名買房畫家,他們也是畫家村的中堅力量,面臨著再次動蕩。 從事水墨畫創作的王秋人是最早在宋莊買房的16個畫家之一,他也遭遇了訴訟。當時,為了盡可能地規避日后的風險,王秋人特意在合同上注明,買賣的是房屋以及宅基地的使用權!岸颊f我這份合同是看起來最規范的,但還是難逃訴訟,賣方甚至提出原樣返還的要求!蓖跚锶藢τ浾哒f。至于村委會的公章,則是每一位畫家的買賣合同上都有的!盀榱讼V訟可能給畫家村帶來的影響,鎮政府對村民、對法院都做了很多工作,才在李玉蘭案判決之前將訴訟控制在13個,”第一個被訴的陜西籍畫家、李玉蘭的代理人王立則介紹,“不過二審判決合同無效之后,因為不知道畫家還可以再反訴,又有7個村民向法院提交了訴訟請求,可見此案的示范效應。” 不過,正是因為這種示范效應,小堡西街57號的村民說:“大家現在也都不打算告了吧,如果真要賠48萬,誰賠得起?” 另辟蹊徑? 不過,這場由高速的城市化進程輔之以文化藝術產業發展引發的訴訟潮,著實給宋莊地方政府出了個大難題。 十幾年前的宋莊,沙田貧瘠,藝術家最多的小堡村人均年收入僅三四百元。而2006年,宋莊文化產業投資達3.2億元,全年利稅3.5億元,藝術家作品拍賣成交額近億元。宋莊還被批準為北京市十大創意產業園區。 對于村民來說,更現實的是:“你把畫家都趕走了,以后把房子租給誰?” “農民房買賣糾葛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買賣房屋的背景發生了改變,法律也需要不斷完善和調整。考慮到宋莊的長遠發展、本鎮村民的利益和畫家的基本要求,我們現在要做的,就是要解決問題,而且,重在解決,”宋莊藝術促進會會長洪峰表示,“包括安排了一些廢舊廠房,一旦判決不利,可以出租給畫家作為工作室。” 宋莊鎮書記胡介報去年也曾對媒體介紹過一個解決方案:凡出售房屋的,視為售房人自動放棄宅基地使用權,由集體出面租給藝術家,再由集體經營,村民分紅。 “甚至可以收回賣出的宅基地,再給村民另批一塊,原來的地收歸集體,統一出租給畫家。”一位宋莊鎮政府工作人員向南方周末記者透露。 而從2006年發展宋莊文化產業園區之后,直接批租集體建設用地或荒地給公司或畫家也成為一個心照不宣的解決方案。 記者在宋莊采訪時,接到過這樣一張傳單:“kuk藝術坊出租轉讓,土地、房屋、畫室50年”。循著傳單,記者在宋莊鎮小堡村最北端找到了這幢兩層的橫排樓,上面仍大大地寫著:“出租,50年! 南北向長100里的小堡村,是宋莊畫家村的核心地段,畫家聚集之處。如今,整個北半部,坐落著若干處類似的樓房——畫家大院、水墨同盟等等。而位于宋莊現代美術館北側的土地,則在兩年前開始出租給畫家,畫家可自行建房屋。據了解,由于需求很旺,土地的租金年年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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