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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莊案還在開庭:農村宅基地的利益困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3日 11:18 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記者 王小喬 實習生 張濤 發自北京 一起農民房買賣糾紛,因為地處宋莊——一個蜚聲中外的北京郊區畫家村,牽涉到大批畫家的去留和畫家村的存亡而分外引人注目。 官司一打數年的背后,是農村宅基地尚不能自由流轉帶來的利益困境。 小產權房一天難以放開,類似的案件就還將繼續,但北京市二中院留了“伏筆”的判決,也讓小產權房的買主們看到了希望 盡管房屋糾紛鬧得沸沸揚揚,宋莊方面仍竭力想讓畫家們留下來。圖為充滿藝術氣息的宋莊 CFP/圖 時隔一年,宋莊畫家李玉蘭和賣房農民馬海濤之妻董秀梅再次走進北京市通州區宋莊鎮法院。這一次,他們在原被告席上換了個位置。 6年前,農民馬海濤以4.5萬元將自家宅院賣給了李玉蘭,兩年前馬海濤則“依照法律精神”決定將其要回來。 經過2007年的一審二審,北京市二中院依據“農村居民不得出售宅基地給城市居民”的有關規定,判定房產買賣無效。李玉蘭敗訴失房,而馬海濤則被判返還李玉蘭總計9.3萬元的賣房款與補償款。 因為地處宋莊這個蜚聲中外的畫家聚居村鎮,李玉蘭案成為2007年農民房買賣糾紛中最引人注目的一例。它的走向,影響著有同樣遭遇的其他12位畫家,甚至或將改寫畫家村的未來。 畫家們沒有放棄。3月3日,以“信賴利益損失”為主要訴訟理由,李玉蘭反訴馬海濤,要求賠償48萬元。 二十幾位畫家、幾位其他區鎮的購買農民房的旁聽者、二十幾位記者和長槍短炮,將僅容三四十人的宋莊鎮法庭擠得水泄不通、異常熱鬧。 在一個上午原被告雙方的激烈爭論后,法官建議雙方調解。無奈,雙方肯接受的調解金額差距過大,調解失敗。宋莊案的審理結果將再延遲6至7個月才能最終水落石出。 土地升值,農民反悔 二審判決書留下的一個“伏筆”,間或成就了宋莊案的再開庭。 在判定買賣房合同無效之外,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應全面考慮賣方因土地升值或拆遷所獲得利益等確定對買方的信賴利益賠償。因為“出賣人明知其所出賣房屋及宅基地屬禁止流轉范圍,出賣多年后又以違法出售房屋為由主張合同無效,故應對合同無效承擔主要責任”。 2002年,李玉蘭買下位于北京東郊的宋莊鎮辛店村的160平方米房產時,畫家村才初具規模,四百余名畫家或買或租,建起了自己的工作室,當時一個院子的年租金只有兩千元。而如今的宋莊,由于有兩千多名藝術家的安營扎寨,使得租金暴漲至1萬元。五年內,土地至少升值五倍。“更重要的是,宋莊鎮已經在做整體規劃,如果拆遷,農民便能得到一筆巨額補償款,”宋莊藝術促進會法律顧問饒云峰告訴記者,“這也是農民起訴要回房屋的重要原因。” 李玉蘭或馬海濤的房屋如果被拆,李的代理律師陳旭計算出房屋所有者獲得的補償金額約是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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