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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局增補業主公約條款根治群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8日 00:32 上海商報
商報記者 徐健 今后上海住宅小區的業主公約將成為制約群租的重要手段。昨日,市房地資源局制定并下發《關于抓緊完善業主公約,增補規范租賃行為相關條款的通知》,將通過引導業主自律,堅定對群租進行“清場”。 “規范租賃行為,消除群租隱患”是市政府加強住宅小區綜合管理三年行動計劃的六大目標之一,也是今年上海市平安建設的重要實事項目。實踐證明,通過《業主公約》或《業主臨時公約》對租賃行為進行約定,已成為預防和整治群租的有效手段之一。 《通知》針對當前住宅租賃中暴露出的分割搭建、二房東轉租等突出問題,在2005年版的《業主公約》、《業主臨時公約》示范文本中,增補相關內容,要求各區縣房地局和房地辦事處參照增補條款,抓緊指導和協助各住宅小區業主委員會完善公約。 據悉,增補內容包括:1、居住房屋租賃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2、不得危及住宅物業的安全,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和布局,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按間或按床位出租或轉租;3、不能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無論出租或轉租的,業主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4、授予物業公司對房屋裝修和租賃備案的管理權限;5、對違反公約出租或轉租的,業委會可書面責成業主或承租人立即終止租賃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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