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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控制國有企業工資過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 00:02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魏好勇23日濟南報道 國有壟斷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不得超過本地企業職工的3倍 針對少數國有壟斷企業工資收入過高、增長過快的現象,山東省決定建立一套合理機制進行平衡。山東省政府今天下發“關于加強企業工資宏觀調控健全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明確規定國有壟斷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不得超過本地企業職工的3倍。 意見指出,山東省職工工資總額占GDP的份額偏低,與經濟發展水平不相適應。主要表現在當前企業工資分配制度不健全、秩序不規范的問題比較突出,少數國有壟斷企業工資收入過高、增長過快,企業普通職工與企業經營者工資差距過大,部分企業職工工資水平偏低且增長緩慢等。 近日出爐的山東2006年度審計報告顯示,中國網通山東省分公司月均工資基數2.13萬元,而濟南水箱廠月均工資基數141.2元,兩者相差高達150倍。此報告一出,引起了各界對國有壟斷企業高工資的空前關注。 意見指出,山東省將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和相對控股企業以及中央駐魯企業)的分配制度,適當控制少數國有壟斷企業工資水平過高、增長過快的現象。 其中規定,國有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原則上不超過本地區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職工平均工資按與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登記備案的人數計算);對當年虧損的國有企業的工資水平和增長要進行嚴格控制。 記者了解到,2006年山東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18114元,月均1509.5元;這意味著國有壟斷企業職工年平均工資不得超過54342元,月均不超過4528.5元。 在規范國有企業合理分配的同時,山東省擬建立一套正常的企業工資增長機制。通知要求,各類企業均應依據政府發布的年度工資指導線,合理安排工資增長幅度。生產情況正常的企業可在基本線和上線區間內安排工資增長,壟斷企業原則上不得突破基準線。 對于同一企業的分配不均問題,山東省也進行了詳細規定。通知指出,國有企業負責人收入要與企業效益、規模和職工工資增長幅度掛鉤。除經批準實行規范年薪制管理的負責人外,企業負責人年度稅前實得工資收入,按不高于本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6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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