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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推行新型農村醫療制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 00:20 中華工商時報
【記者 張曉暉 廣州報道】 自今年起,廣東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住院費用報銷將不低于總費用的30%,其中鄉鎮衛生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這是廣東新型農村醫療制度全面推行給農民帶來的利好消息。 據廣東省衛生部門的官員說,在2006年全面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基礎上,廣東省全省參加2007年度“新農合”的人數達到4137萬人,占農村戶籍人口的83.8%,新農合制度100%覆蓋全省行政村。在過去的2006年,該省新農合住院補償人數達112人,補償金額為15.8億元,平均補償費用占醫療費用的32.9%。今年,廣東省財政對欠發達地區扶持標準由每人每年25元提高到35元,全省籌資總額將達到30億元。 據了解,廣東將進一步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和受益面。2007年,各地籌資標準要達到每人60元以上。對欠發達地區的扶持標準為每人35元,各市、縣(區)財政扶持資金要切實達到每人每年15元以上,報銷封頂線達到1萬元以上并逐年提高,參加“新農合”的農民住院費用報銷水平不低于總費用的30%,其中鄉鎮衛生院報銷比例不低于50%。到2008年,將全面實行分檔籌資、分檔補償制度。并將補償封頂線提高到3萬元以上。而隨著財政投入增加,補償水平還會相應提高。 據悉,在確定大病范圍方面,將大額費用的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病門診和計劃生育住院分娩、白內障手術納入大病統籌補償。 在對醫務人員方面的鼓勵方面,廣東從今年起,省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按每萬名戶籍人口配置10名醫務人員,每人每年1.2萬元標準給予補助。此外,還積極推行鄉鎮衛生院、村衛生站門診補償制度,門診資金按人均10元的標準預算,引導群眾就近接受醫療衛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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