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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轉讓高檔住宅強征1%土地增值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2:25 東方早報
早報記者 楊劍 通訊員 徐楚 南京的中介人士認為,轉讓高檔住宅強征的土地增值稅稅費,最終還是會被轉嫁到購房者頭上 南京開始對高燒不退的樓市痛下殺手。南京市地稅局近日宣布,將對轉讓未滿五年的非普通住宅(主要是高檔住宅)強制征收土地增值稅,其中,對于個人轉讓非普通住宅,沒有評估價格、又不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按轉讓收入的1%計征土地增值稅。 所謂普通住宅,按照南京的標準,是同時滿足:住宅小區建筑容積率在1.0(含1.0)以上;單套建筑面積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類區域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的住宅,而不符合其中任一條件的為高檔房。而非普通住宅,則主要包括高檔房與商業辦公房。 在此之前,南京對于二手房轉讓的土地增值稅一直實行的是自行申報。 南京市地稅局規定,個人轉讓非普通住宅,居住滿五年或五年以上,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稅;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土地增值稅。而對居民個人擁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轉讓時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分析人士認為,南京所規定的滿三年不滿五年減半征收增值稅,而不滿3年的全額征收,在不能提供原值及評估的情況下,將按房價轉讓總價1%征收增值稅政策,相比上海更為嚴厲。因為同樣的條件,上海的規定是未滿三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南京整整高了一倍。 同時,眼下的問題是,上述劃定普通住宅的條件之一:實際成交價格標準系2005年制定———江南八區≥8690元/平方米、江寧區≥5100元/平方米、江北片區≥3700元/平方米,此后未作修改。但隨著2年多來南京二手房價格的一路上揚,超過該標準的成為“非普通住宅”的原普通住宅比例已大幅攀升。 早報記者采訪了解到,由于政策尚未落地,南京市二手房市場對這一新稅收政策反應比較平靜。 ◇延伸新聞 中介“我愛我家”稱二手房已提前放量 早報記者 魯勛 知名中介我愛我家南京市場部經理舒莉莉接受采訪時表示,昨天是土地增值稅新政策出臺的第一天,但中介的掛牌量并未有明顯變化,只是相關的咨詢電話較多。“之前南京就傳聞從6月1日起征收6%的土地增值稅,因此南京二手房交易已經在5月份提前放量了,原本應該在政策出臺之后猛增的房源已被市場提前消化。”據了解,受此前征稅傳言影響,該市二手房交易量在傳統淡季的5月份比在銷售旺季的4月份高出了30%以上。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開征土地增值稅的影響不大,遠遠小于開征個人所得稅的影響,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加強調控的信號。舒莉莉表示,從以往各城市的經驗來看,這一稅費最終還是會被轉嫁到購房者頭上,“目前南京市場的二手房價格已經相對平穩,但此后最起碼要上漲1%。”而對擁有高檔住房的賣家而言,1%的土地增值稅對他們心理影響很小,不急著出手的還是不會提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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