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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價猛抬頭滬深再出手 開征二手房土地增值稅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7日 07:00 人民網-人民日報
開征二手房土地增值稅 規范商品房銷售行為 -上海:對居住未滿3年的非普通二手房交易征收0.5%的土地增值稅,但很可能被轉嫁給買方 -深圳:商品房取得預售許可后,須10日內公開銷售,禁止內部認購、囤積房源等違規行為 本報上海7月16日電 (記者 孫小靜) 15日起,上海正式對非普通商品房征收二手住宅轉讓土地增值稅,稅率為0.5%。但市場反應顯示,這一政策并未對上海樓市形成大的沖擊。 根據上海財稅官方網站發布的《關于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征免土地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從7月15日起,對個人轉讓非普通住房,實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凡居住未滿三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滿三年未滿五年的減半征收。加上已征收的5.55%營業稅、1.5%契稅、2%個人所得稅,上海居住未滿3年的非普通二手住宅交易所需繳納的主要稅收達9.55%。稅收成為二手房交易過程中最大的開支。 中房上海指數辦公室7月10日發布的數據顯示,6月份上海房價指數再次出現較大幅度的攀升,有60%的公寓樓盤出現上漲,平均漲幅高達4.5%,最大漲幅達17.3%。6月份上海二手房指數比5月份上漲4.16%,成交量穩步上升,價格漲幅明顯放大。 業內人士分析,0.5%的土地增值稅稅率較小,如200萬元總價的房屋轉讓,征收的土地增值稅才1萬元。在樓市升溫的情況下,“增加的稅費很可能被轉嫁給買方,反而提高了房價。” 本報深圳7月16日電 (記者胡謀)為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深圳市國土房產局和工商(物價)局13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商品房銷售行為的通知》,對禁止內部認購、囤積房源等房地產交易違規行為做出了明確規定。 《通知》除禁止房地產開發企業內部認購以外,還要求房地產開發商取得《房地產預售許可證》后10日內公開銷售,“深圳市國土房產局房源公示系統”中待售的房源,不得無故拒售。開發商取得《銷售許可證》前不能發布銷售廣告;“認購書”、“房地產買賣合同”也應使用全市統一的規范電子文本,不得使用手寫文本。 《通知》要求開發商售房和中介機構收費均要采取明碼標價方式,《商品房價目表》或中介服務費等必須懸掛在營業處醒目位置。 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統計局6月14日發布的調查結果,今年5月深圳新建商品住房銷售價格同比上漲高達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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