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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養老金今年仍會照顧高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5日 10:19 大洋網-廣州日報
作者:文遠竹 本報訊 (記者文遠竹 通訊員曾德明)廣東省將在養老金調整中,對未達到所在市平均標準的高級職稱科技人員適當傾斜。這是記者從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對省政協委員提案的答復中獲悉的。 養老保險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差距太大的問題引起許多政協委員、人大代表的關注。省政協委員薛聲榮為此專門提交提案并建議:調高 廣東企業高級工程師退休待遇,消除企業編制與事業編制的差距。 對此,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在提案答復中表示,目前企業與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待遇確實存在較大差距,“這是由于兩者的退休制度、管理制度、經費渠道以及分配原則造成的,是全國普遍存在的問題,在現行養老保險制度的范疇內難以根本解決”。 答復認為,高級職稱科技人員的特殊貢獻,應在勞動報酬也就是“一次分配”中體現。而基本養老保險遵循“權利與義務對應”原則,養老金水平與參保人繳費水平直接掛鉤。在合理進行“一次分配”的情況下,企業的高級職稱科技人員,工資水平應比其他人員高,則繳費水平較高,其基本養老金也會相應較高。 目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費籌集資金。職工均按統一制度參保繳費,也應按統一的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若在統一發放之外,單獨提高部分人員的待遇,有違公平原則。因此,對企業高級職稱退休科技人員,不能采取按“特殊標準”計發養老金的辦法提高其待遇水平。 對于養老保險“企業與事業單位不平衡”的問題,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表示,2006年的基本養老金調整中已采取了適當傾斜的政策,對基本養老金沒有達到所在市平均基本養老金標準的高級職稱科技人員,按所在市平均水平計發。“2007年的調整,仍將會對此類人員進行傾斜”。此外,有條件的企業,除參加基本養老保險之外,還可為職工辦企業年金,提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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