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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與香港簽署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協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29日 11:45 新華網
新華網香港6月29日電 (記者蘇曉 白冰)根據29日在此間簽署的《<內地與香港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補充協議四》(簡稱“安排”補充協議四),內地對香港的開放進一步擴大。該協議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經國務院批準,商務部副部長廖曉淇與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唐英年分別代表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簽署了“安排”補充協議四。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曾蔭權、商務部部長薄熙來、國務院港澳辦公室副主任陳佐洱、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公室副主任郭莉出席了簽署儀式。 “安排”補充協議四有三個特點:一是開放領域更多:新增了攝影、體育、環境等11個領域的開放內容,加上以往已經開放的27個領域,目前內地對香港服務貿易的開放領域已達38個。 二是開放程度更高:在醫療、保險、銀行、證券、旅游、個體工商戶等原有17個領域開放承諾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了香港服務提供者進入內地市場的準入條件。加上之前已經采取的152項開放措施,目前“安排”共包括192項開放措施,開放程度進一步提高。 三是開放模式更多樣:在與管理咨詢相關的服務、會展、文娛領域允許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服務,這為香港服務業進一步發揮優勢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在香港業界比較關注的領域,“安排”補充協議四采取了較為開放的措施。 在醫療領域,對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內地設立的合資、合作醫療機構降低投資總額要求,特別是對取得內地《醫師資格證書》的香港醫生在內地開設個體診所實行國民待遇。 在銀行領域,將香港銀行入股內地銀行提出申請前一年年末總資產由不低于100億美元降至不低于60億美元。支持內地銀行赴香港開設分支機構經營業務等。 在旅游領域,香港旅行社在內地設立合資、獨資旅行社的年旅游經營總額分別由12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降至不低于800萬美元和1500萬美元,并將經營赴港澳境外游試點業務由廣東省擴大到泛珠三角其他8個省區。 在會展領域,允許香港服務提供者在廣東省、上海市設立的企業試點經營出國展覽業務,支持和配合香港舉辦大型國際會議和展覽會。 廖曉淇表示,今后內地將繼續認真執行“安排”有關規定,積極落實“安排”各項內容,不斷提高內地與香港的經貿交流與合作水平,促進內地與香港經濟的共同發展與繁榮。 唐英年表示,進一步的開放合作措施將為香港提供更多商機并鞏固香港優勢,讓業界可充分開拓內地市場。香港將會繼續確保“安排”順利推行,并尋求進一步深化“安排”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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