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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新浪財經訊 12月10日消息,今天國家發改委原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原局長劉鐵男受賄罪一案在河北省廊坊市人民檢察院接受一審。劉鐵男被控于2002-2012年間利用職務便利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3558萬余元,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經公開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恒逸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3558余萬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審判長宣讀法院經審理另查明的事實。案發后,被告人劉鐵男主動坦白交代了辦案機關未掌握的收受南山集團及張愛彬等給予的錢款共計1875.3060萬元的事實,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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