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更加公平地對待各種所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也受到廣泛關注。全國人大代表、波司登集團董事長高德康表示:“社會責任感是企業家素質的首要因素,履行社會責任是企業公民應盡的義務。民營企業實踐社會責任,要從核心價值觀和持續發展的理念出發,講求質量效益和社會責任的統一,促進社會責任與經營管理的有效融合!
高德康代表認為,民營企業要樹立經濟、社會和環境綜合價值最大化的綜合效益觀,負責任地做企業,做負責任的企業。他介紹說,近年中央部委及行業組織對社會責任建設的推動力度是空前的,大批行業骨干企業紛紛實施社會責任建設,并以社會責任報告或可持續發展報告發布在環境保護、員工權益、勞動待遇等方面的行動績效,倡導了社會主流價值導向。“將企業的創新機制和合作共贏的價值鏈管理模式推廣到上下游產業鏈的合作伙伴,強化經營誠信和市場誠信,實現共同發展進步。為員工提供更大的發展空間,為社會創造更多的就業崗位,為弱勢群體提供更多的幫扶,這些都是民營企業和企業家應該做的!
高德康坦言,在當前商業環境下,因為企業規模、所有制性質、管理水平等差異,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建設面臨著許多現實的挑戰。首先,很多企業并沒有厘清社會責任管理的目標、愿景和內涵,中、基層員工對社會責任的認知模糊,大量的責任工作停留在自發行為,履行社會責任的績效水平較低。第二,真正確立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的企業并不多,從事相關工作的人員多為兼職,專業能力欠缺,加快培養溝通能力強、專業素質高的專業人才,是深入開展社會責任工作的重中之重。第三,企業社會責任涉及的利益相關方非常廣泛,不管是編制責任報告,還是搭建指標體系,都需要各方的密切配合,在高層級管理中形成有效的跨部門協調機制,并推動常態化、專職化管理,是深化社會責任工作的關鍵。高德康認為,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最大的動力還是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思維,要將社會責任視為企業創新發展的重大機遇。
高德康代表認為,“政府指導,行業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倡導”的多方聯動工作模式,是推動社會責任體系建設的有效方法。行業協會應持續推廣社會責任管理工具,推進企業社會責任管理試點工作。民營企業要深化責任意識,主動將環境、社會、經濟等方面的議題融入到業務運營中。同時,建議政府通過稅收政策、信貨政策、土地政策等各方面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引導,評估企業經營管理行為與社會責任目標之間的差距,使企業確立“企業公民”意識,支持和鼓勵企業自愿、全面履行社會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