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閱讀】傳養老金并軌將提高公務員工資 彌補個人繳費支出
養老金并軌應該“拔低就高”
文/本報記者 李會
近日媒體報道,有接近人社部的人士稱,養老金“并軌”制改革可能需要財政的大力支持,適當調整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工工資水平,彌補因個人繳費而增加的支出,維持改革前后職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該人士稱,改革方案重在轉機制,而非降待遇。
消息未必確鑿,但思路值得討論。
衡量退休前后生活水平差異,有一個專門的數據叫養老金替代率,即勞動者退休時的養老金領取水平與退休前工資收入水平之間的比率。中國的公務員以及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群體,正是世界上養老金替代率享有水平最高的群體之一,高達百分之八九十。
但我國除此以外的各個群體,狀況則不容樂觀,甚至跌破了國際警戒線。
2012年由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發布的《中國養老金發展報告2012》對城鎮基本養老保險替代率進行了測算。數據顯示,養老金替代率由2002年的72.9%下降到2005年的57.7%,此后一直下降,2011年為50.3%。根據中央財經大學社保系主任褚福靈的測算,2005年企業職工養老金替代率降低到47.94%的水平后,一直處于45%左右的區間。
世界銀行[微博]組織建議,要維持退休前的生活水平不下降,養老金替代率必需不低于70%,國際勞工組織建議養老金替代率最低標準為55%。
正如上述“接近人社部”的人士所表示的,改革方案的目的不在降待遇,養老金并軌撫平差異需要提高企業員工等群體的養老金替代率水平。
以企業員工為例,其工資的大部分由工作量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只占極小部分。但養老金的計算,卻以基本工資為標準,正是這樣一個極不公平的計算方式,直接造成這部分員工的養老金替代率跌破國際警戒線。公務員群體的所有勞動都被計入養老金的考核,而企業員工的大部分勞動完全不被采納,“雙軌制”不公的關鍵就在于此。
顯然,破除這種不公理論上也并不復雜,并軌后,與公務員退休金的計算方式一樣,將企業員工的全部勞動收入納入計算公式,再設定合適的系數,如此,公平應該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