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將部分股份轉讓給債權人,狀告東陽市府案法院超期月余未答復
南都訊 記者韓福東 因集資詐騙罪被判死緩的浙江本色集團法定代表人吳英,前日在獄中寫下委托書,欲將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其父親吳永正,并將部分股份轉讓給債權人林衛平。
本色集團的財產已于2007年被當地公安機關查封扣押,迄今尚未拍賣。吳英因此于今年6月底起訴浙江東陽市政府,請求法院判決查封行為違法,將財產拍賣以償還債務。按《行政訴訟法》規定,法院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金華市中院雖認為本色集團具備行政訴訟原告主體資格,但因起訴書沒加蓋本色集團公司印章,所以未在法定時間內做出是否立案的決定。
后吳英的法律代理人藺文財在北京召開法律研討會,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行政法專家馬懷德表示,即便沒有公司印章,按照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在出具相關證明以后,也可以提起行政訴訟,金華中院應對此立案。藺文財對南都記者稱,此后金華中院不再提“印章”問題,但仍以各種借口推脫,“我說,如果不立案就出具個裁定書,他們不給。”
起訴書迄今已遞交近50天,金華市中院尚未作出是否立案裁定。藺文財為此前往浙江高院立案庭討說法。據他介紹,王庭長12日表示,高院院長齊奇對吳英行政訴訟案高度重視,已責成王庭長督促金華市中級法院作出裁定。但兩天過后,截至記者昨晚發稿時,藺文財尚未接獲相關通知。
藺文財出具的文書顯示,吳英于13日寫下兩份授權委托書,一份委托他到工商局辦理變更手續,將本色集團法定代表人變更為吳永正;另一份則寫道:“因在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無法參與正常經營,經過反復考慮,計劃將本色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部分股權轉讓給債權人林衛平,具體情況由藺文財與我父親吳永正找債權人林衛平協商。”
藺文財稱,吳英出具這兩份委托書,主要目的是為了盡快還債。但因本色集團工商執照等均被政府扣壓,法定代表人變更和股權轉讓均存在相當大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