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微博]北京7月3日電 6月13日農業部批準了三種轉基因大豆的進口。事件經媒體報道,不少公眾擔心其潛在的風險,質疑其評估報告、評審過程不夠公開透明,呼吁公開轉基因產品的評估審批過程。農業部科技發展中心基因安全管理處處長李寧在做客人民網訪談時回應,對進口轉基因生物及產品的安全管理是按照《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及配套規章進行管理的,“并非閃電批準”,也不是“秘密進行”。
李寧指出,從2001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實施以來,農業部開始受理轉基因生物安全評價申請,到了2012年,農業部一共批準了8個進口用作加工原料的轉基因大豆的安全證書,每個都經歷了嚴格的安全評價和審批的程序,都是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來進行審批的。對于進口的審查,我們除了要有書面的審查資料之外,還要有由農業部轉基因檢測機構在中國境內對轉基因大豆的食用安全和環境安全的重要指標進行檢測驗證,另外還要進行身份驗證。所以,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因此,對于進口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是以科學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態度是非常審慎的,并不是閃電批準。
據李寧介紹,在信息公開方面,轉基因產品的評審過程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和《農業部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已經在農業部網站上公布了審批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及時公布了發放安全證書的審批清單,包括項目名稱、項目編號、研發單位,有效期等內容。而且所有頒發轉基因生物安全證書項目的申請資料,都可以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來進行查詢。此外,參與安全評審的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的委員的名單、安委會工作規則、轉基因行政審批工作規范都已經在農業部網站轉基因權威關注等欄目上公開。(實習生 曹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