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
“受國務院委托,昨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國務院關于201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根據報告,去年,審計署發現并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75起,涉及630多人,這些案件呈現出“利用權力設租尋租”等特點,且多為“窩案”、“串案”。此外,去年1.89萬戶家庭的保障房資格被取消。審計署對53戶中央骨干企業的審計調查發現,有1784項重大經濟決策不合規,形成損失及潛在損失45.57億元。”
關鍵詞:三公經費
專項審計會議費和因公出國費
今年報告的一大亮點是,對中央部門進行預算執行審計時,審計署開展了針對會議費和因公出國(境)費的專項審計。
劉家義介紹,一些部門在計劃外召開會議,有的超標準、超范圍支出會議費。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共舉辦會議8698個,實際支出6.98億元。
審計發現,有31個部門計劃外召開三類及以上會議1129個;抽查的5423個會議中,在非定點場所召開459個;抽查的5.33億元會議費中,超標準列支3954.61萬元,轉嫁其他單位或擠占其他支出4036.5萬元。
此外,因公出國(境)計劃管理不嚴格,部分團組行程及經費使用不符合規定。審計的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因公出國(境)團組4609個,實際支出12.13億元。
審計發現,有33個部門的884個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重點抽查的2142個團組中,有277個存在出訪人數、天數、地點超規定等問題;抽查的3.99億元出國費中,無預算、超預算或超標準、超范圍列支3902.93萬元,還有20個部門將550.13萬元出國費用轉嫁給其他單位。
解讀:
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審計署對45個中央部門本級2012年會議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專項審計。發現的問題主要是2012年發生的,不是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新發生的問題。計劃外召開會議的問題比較普遍,占本次審計抽查會議總數的1/5,在非定點飯店召開會議的問題占抽查會議總數的8%,會議費超支占抽查會議總數的9%,會議費轉嫁或擠占其他支出的問題占抽查會議總數的6%。
出國(境)費存在的問題也是八項規定出臺之前的情況。八項規定出臺后,各中央部門的執行情況如何,審計署將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繼續進行監督。
關鍵詞:地方債務
9個省會城市負債率超100%
審計署審計了18個省本級及省會城市本級2011年以來政府性債務,劉家義說,從中可以發現地方債務管理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他指出,部分地區債務增長較快,有的過度依賴土地收入和舉借新債償還。審計的地區中,債務增長率超過20%的有4個省和8個省會城市本級,最高達65%;負償還責任的債務率超過100%的有9個省會城市本級,最高達189%。
從償債看,4個省和17個省會城市本級政府負償還責任的債務余額中,有55%承諾以土地收入償還,但這些地方2012年需還本付息額已達其可支配土地收入的1.25倍。
此外,公路等行業債務大量靠借新還舊,2012年高速公路、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債務借新還舊額分別為453.85億元、170.69億元,其中6個省和1個省會城市本級二級公路債務借新還舊率平均67%。
解讀:
此次審計的地區數量雖然僅有36個,但這些地方2010年底政府性債務余額已占到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總額10.72萬億元的31.79%。占比較高的原因,一是此次審計的36個地區所涉及的18個省份經濟總量和財力水平都相對比較高,債務規模也相對比較大;二是此次審計的政府級次均為省本級和省會城市本級,這兩個政府級次也是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占比最高的。
審計署認為,雖然全國省、市、縣個數眾多,但不同區域、不同政府層級的債務規模所占比重差異很大,因此不能簡單地以36個地區占全國地區的個數比重來推算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情況。
關鍵詞:保障房
1.89萬戶家庭保障房資格被取消
劉家義在報告中介紹了對全國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跟蹤審計情況。這次審計共發現6萬多套保障房被違規分配使用或出租出售。
2012年,各級財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4128.74億元,通過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等籌資4667.67億元,全面完成了建設目標任務,但一些地方資金管理和保障分配還不夠規范。
審計發現,有57.99億元專項資金被建設單位等挪作他用,有1.83萬套住房被代建企業等違規出售,還有5333套被用于周轉或出租等。
劉家義指出,抽查的保障對象中,有11.97萬戶的收入財產等超標或重復享受保障,涉及住房4.18萬套、補貼1.74億元。
審計指出問題后,相關單位已追回資金12.71億元,取消1.89萬戶家庭的保障房資格,收回1500多套。
關鍵詞:違規放貸
銀行違規放貸284.43億元
銀行向手續不全或擔保不合規等項目放貸284.43億元。
劉家義說,審計署對5家銀行貸款投放和3家銀行資產負債損益進行了審計。
審計發現,9家分支機構在小企業貸款及出口賣方信貸中額外收費4.21億元,有的通過中間人以“統借統還”形式放貸,實際利率往往翻倍;27家分支機構向手續不全或擔保不合規等項目放貸284.43億元。
此外,還有183.91億元貸款被客戶挪用;有22億多元被轉入民間金融市場轉貸或歸還民間借款,其中13億元已形成不良。
解讀:
銀行信貸政策執行和業務管理中的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金融監管滯后于金融發展,還存在不夠完善的地方。應堅持以監管促進金融業的健康發展,健全金融監管體系,同時應落實金融監管責任制,建立健全金融安全預警系統。文/本報記者 關慶豐 張艷麗
制圖/潘璠
關鍵詞:重大案件
案件呈現“利用權力設租尋租”等特點
劉家義介紹,審計中發現并移送重大違法違規問題和經濟犯罪案件線索175起,涉及630多人,有關部門正在依法立案查處。這些案件涉眾性強、利益鏈條長,多為“窩案”、“串案”,并呈現出一些新特點。
1.利用權力設租尋租
審計共發現此類案件21起,主要是在行政審批、工程建設、財政補貼、貸款發放、業務經營等過程中,有的公職人員通過違規插手招投標、協助“公關”甚至直接參與造假等方式,向特定關系企業或親友輸送利益,其中一些企業甚至隨公職人員異地調動而長途遷移。
2.借助內幕交易或關聯交易侵權牟利
審計共發現此類案件9起,主要是有關人員利用掌握的礦產儲量、上市公司業績、基金投資策略等非公開信息,提前低價買入,等待市場估值高漲后再倒手賣出,從中牟利或向關聯方輸送利益80多億元,參與倒賣探礦權的有關企業及個人實際不具備探礦資質和資金技術實力。
3.實施方式網絡化
審計發現,一些人員利用網上銀行大規模轉移資金,參與單位達5000余家,起核心組織作用的88戶企業存在明確上下游分工,巨額資金跨地區多賬戶頻繁劃轉,最終用于非法經營等。此外,由于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等監管難度大,有的低俗網站、網絡賭博及“釣魚”詐騙等通常借助其進行資金結算或交易。
4.侵害公眾利益
審計發現的17起虛開藥品增值稅發票案件涉及金額15億元,有關藥品經銷商在涉嫌偷逃稅款的同時,還利用假發票套取資金用于支付回扣,誘使相關醫院高價購買特定藥品、開大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