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雯 發自上海
距離吳英被押往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已經一年了,這一年,幾乎每個月的14號,吳英的父親吳永正和妹妹吳玲玲都會提著大包小包的東西去看吳英,除了帶一些應季的衣物和食品給她,還有一封封的申訴資料需要吳英本人簽字。
在浙江省女監的一年,除了服從改造,吳英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不停地向駐監獄的檢察人員遞交申訴書,要求重新審理自己的案子,但讓人遺憾和憤懣的是,吳英的申訴總是被故意阻撓,這讓她十分灰心,屢次寫信給父親吳永正說自己快堅持不下去了。
坦言自己十分迷茫
杭州這個月入夏了,獄中的吳英特意寫了一封信囑咐妹妹給她帶一雙涼鞋,還讓妹妹不要再帶姜茶和蜂蜜給她了,倒是需要一些西洋參。
吳英來到浙江省女子監獄服刑已經一年整了,這一年,吳英過得非常漫長,很惆悵、迷茫,“不是我不想放下,很多人認為我現在能活著已經很幸運了,可我現在甚至很后悔,當初為什么要去爭辨是非,留下這副能夠行動的軀殼繼續吞噬痛苦,或許別人永遠無法體會這種我內心無奈的痛。”
讓吳英如此灰心的原因是她遞交的申訴屢次被拒。吳英的申訴信主要是向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此前的刑事審判,重新審理自己的案子并予以改判。吳英在申訴書中一條一條羅列出了她認為在此前的審判中不公正及不真實的地方,但是申訴材料要么被扣留或者被推諉。
“說實在的,我也不知道自己還能堅持多久,本來我在監獄警官和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想一邊改造一邊申訴,而我之所以能堅持到現在是一直以申訴為精神支柱,可最近我對駐省女監的監察部門實在忍無可忍了。”她說。
在給父親的最新的信中,吳英這樣寫道:“對于我的申訴,監獄給了我莫大的支持,可畢竟監獄只管理我們的改造,申訴只有通過檢察院,這也是他們的職責。我沒有別的過多要求,只希望他們遵照2008年的2月2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屆檢察委員會第九十四次會議通過的《人民檢察院監獄檢查辦法》來辦理我申訴一事,可太讓我失望了。”
申訴屢屢被推諉
還在吳英剛入女子監獄的時候,吳英就寫了兩封檢舉信和民事申訴書交給駐監獄的檢察部門,但是這位樓姓主任直接把信和申訴書退還給吳英,還罵吳英是個變態。
“之后我又寫了幾次刑事申訴書交給他們,本以為他們會給我一個答復,會給我填寫《控告、舉報和申訴登記表》,可又沒有。”吳英說,“為什么他們在每個星期走形式的開啟檢察院的信箱,但我正式向他們提出申訴、檢舉時又遭受這樣的處境?”
此前,吳英父親吳永正曾經把律師準備好的申訴材料寄給監獄,因為申訴狀只有吳英簽名后才具有法律效應,但是,這些申訴材料至今也沒有還給她,仍然被檢察人員扣留在手中。
而就在前不久,吳英又向檢查人員提出要口頭申訴,決定采用先禮后兵,寫了封信希望他們安排時間,可這位樓主任一再推脫,說檢察院的處長很忙。“我仔細查閱了所有檢察院的法律規定,沒有哪一條規定申訴要需要領導來決定的,”吳英相當不理解。
吳英很氣憤地在信中質問:“難道法律真的只是制定出來看看而已,還是他們專門用一些花招來欺騙我們不懂法的人?我覺得自己已經夠可憐了,什么權利都沒有了,法律唯一能保障的檢舉、控告、申訴的權利卻這樣被無情地剝奪。”
獄中醞釀寫作第二本書
盡管吳英在之前的信中對自己的遭遇既絕望又憤怒,但是她仍然在忙碌希望案子獲得重審。她這次寫了一封信給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院長,要求父親親自把信件交到院長手里,還希望媒體曝光她給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舉報信。
關于此前被稱作假案的金華兩起民事案件,吳英說自己找到了一些最新的證據,但是她考慮到再次申訴需要遞交一筆昂貴的訴訟費用,因此特意跟父親說先把這事情放一放,等到刑事申訴有了結果之后再想其他。
因為吳英在獄中所有的書信來往和申訴材料都是親筆手寫,因此她特別讓妹妹在下次接見時給她帶一些黑色筆芯,還囑咐父親吳永正注意身體,少喝點酒。
吳英還在信中告訴吳永正,空余之際準備寫她的第二本書,書名叫做《曾經心痛》,她交代吳永正先幫忙做一下前期的宣傳工作,“一來可以分散我的壓力,二來也為將來積累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