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韋飛燕:
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采寫︱《小康·財智》記者張志實習生萬嘉懿
面對現在‘消’字號、‘健’字號產品冒充藥品的現象十分普遍,幾乎處于不可控的狀態,而法律對此的界定依然模糊的情況,全國人大代表、廣西花紅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韋飛燕今年兩會提出《建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的議案》,詳細列出了10條修改建議,從完善法律入手,解決制售假劣藥品處罰過輕、監管不嚴的問題,減少假劣藥對廣大人民群眾的危害。
據介紹,2011年,韋飛燕組織人員走訪了7192家終端藥店,發現涉嫌銷售非藥冒充藥品的藥店有1909家,占調研藥店總數的26.54%。2012年兩會期間,她提交了《關于加大整治非藥品冒充藥品的建議》,得到了國家食藥監局的重視,并通知各省區市藥品管理部門查處。
“而一年多來,非藥冒充藥品的假藥、正規生產企業生產的劣藥在終端銷售依然很普遍!表f飛燕說,今年初,她又組織人員走訪了37個地級市1315家藥店,發現涉嫌銷售假冒藥品的有273家,在調研藥店總數中占20.76%。
“本以為這是個重錘,預期會像查處‘酒駕’一樣嚴厲,但其實不然。藥品打假不像打擊酒駕,公安部門一管到底,藥品打假涉及藥監、衛生、工商、公安部門,打假責任主體不明,難以形成合力,有的甚至相互推諉,各地執法力度也不一樣,結果假藥還是泛濫!表f飛燕說。
韋飛燕代表認為,關鍵就是執行打假的問題,制度化才能保證有效的結果,因此相關部門應制定嚴厲的假藥稽查制度,以確保對假藥的打擊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