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審計署網站發布了《國務院關于2014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報告稱,一些違法案件以“軟權力”牟利,通過掌控國有資源儲量、建設發展規劃、證券市場交易等未披露信息,及設定相關交易準入標準等不當獲利。
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肖鵬的親屬涉嫌用內幕信息炒股,連續8年無一虧損、年均收益率近50%。
以下是報告中的原文相關內容:
審計移送的重大違法違紀問題情況中第三項提及內容:
利用各種“軟權力”牟利。主要是通過掌控國有資源儲量、建設發展規劃、證券市場交易等未披露信息,以及設定相關交易準入標準等不當獲利,審計發現此類問題涉嫌個人非法牟利50多億元。一些人員的親友還“迂回”獲取內幕信息牟利,如南方電網原副總經理肖鵬的親屬涉嫌利用多家電力供應商的內幕信息炒股,連續8年無一虧損、年均收益率近50%。
肖鵬 人物相關:
(任職簡歷)
1988年08月,任能源部辦公廳部長會議秘書、綜合處副處長、處長;
1993年04月,任電力工業部辦公廳部長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1994年08月,任電力工業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家電力公司辦公廳、總經理工作部副主任(1994年11月至 1996年03月掛職河北省電力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1999年04月后主持總經理工作部、辦公廳工作);
2000年08月,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辦公廳)主任;
2000年09月,任云南電力集團公司(局)董事長、總經理(局長)、黨組書記兼云南瀾滄江水電開發公司董事長;
2002年12月,任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
2015年4月2日,因涉嫌職務犯罪,被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肖鵬出生于1956年,畢業于中國人民大學,擁有博士研究生學歷,自2002年開始擔任南方電網董事、副總經理、黨組成員。在此之前,他曾任國家電力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辦公廳)主任、云南電力集團公司(局)董事長,擁有豐厚的電力專業背景。
肖鵬主管著南方電網一個非常關鍵的部門—計劃發展部。該部門主要負責電網規劃、綜合計劃管理、輸變電工程可行性研究審查、綜合統計、 配網基建計劃管理等工作。
多名與肖鵬有過接觸的電力系統人士表示,肖鵬是一位有想法有能力的人,他對電力了如指掌。
比如,在2008年那一場罕見的南方冰雪災難重創了南方電網的網架之后,肖鵬特意撰寫了“關于我國電網規劃建設的幾點思考”等系列萬字長文。文中說,災前曾被認為是最為堅固的地區電網,其主網在災中全軍覆沒,陷入絕境。相反,正是中低壓配電網絡以及接入其系統的中小型電源,卻在保障重要用戶、基本民生用電方面發揮了真正的支撐作用。
那一場冰雪之災導致了一些災區停電時間長達近兩個星期。
“設想在這次冰災中,如果電網結構更合理一些、配網再堅強一些、轉供能力更強一些,有可靠的電源支撐或保安電源,有完善的應急機制及手段,情況應會好得多。”肖鵬后來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
而他在文章中寫道,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國面對長期存在的電力瓶頸制約,在電力發展上一直存在著注重外延發展和發電能力建設的指導思想,由此也形成了電力系統長期存在的“重發輕供不管用”的傳統觀念。
文章認為,電源建設、電網建設的最終目標應當是在任何條件下盡最大可能滿足社會對電力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保障電力輸送的可靠,也包括戰爭狀態。
因此,文章認為,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電力企業的核心價值必須是以客戶為中心,最終落腳在保障終端客戶用電需求這一根本利益上,這也是我們電力企業的核心能力與終極使命。
這些文章得到了業界的廣泛認可。就像他自己所說的那樣,“文章初稿完成后,曾送給幾位老領導和專家指正,得到首肯。”
肖鵬最近一次出現在公共場合是2月6日。這一天,他來到了全國首個電改城市深圳的供電局,“就中長期發展戰略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調研,重點了解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工作并提出要求”。
他說,此次改革試點“牽一發而動全身”,對南方電網經營方式、內部管理、戰略規劃影響巨大。
從南方電網官網梳理發現,肖鵬被帶走后,與其相關的一切信息均已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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