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女工被減薪 摩托羅拉稱虧損
仲裁委:要求補發工資 公司:裁決忽視待崗事實 員工:減薪不合法
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剛剛懷孕的孟女士遭遇摩托羅拉[微博]公司大幅裁員,所在部門被撤銷,工資下調,遂將摩托羅拉告上了勞動仲裁委。經過仲裁,摩托羅拉被裁決補發孟女士工資。摩托羅拉公司不服,將孟女士訴至法院。
今天上午,朝陽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摩托羅拉公司訴稱,由于公司經營出現嚴重虧損,自2013年2月開始大幅裁員。
孟女士2010年7月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擔任研發部門軟件工程師。2013年4月,孟女士所屬部門及相關崗位全被撤銷,只是因為孟女士懷孕的原因,與她維持勞動合同。
由于一直處于停工停業狀態,公司下調了孟女士的工資并以郵件形式告知。
2013年8月,摩托羅拉公司收到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要求公司補發孟女士工資差額1萬余元。
公司認為,該裁決忽視了孟女士待崗停工的事實,故將孟女士訴至法院,請求法院支持無需補發工資差額稅前10085.22元的訴訟請求。
“我要求換崗公司不答應,單方面讓我待崗,給我的工資是北京最低工資標準的70%,還不到1000元!”孟女士當庭表示。
“公司的人當著我的面說,別以為是孕婦就不敢動你。”孟女士丈夫在庭上說。
孟女士稱,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婦女生育、哺乳期間降低工資,摩托羅拉公司在孟女士懷孕期間只發放最低工資的70%,違反了法律規定,因此孟女士同意勞動仲裁裁決。
孟女士認為,無法為自己提供工作崗位,不符合事實。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27條規定國家對孕婦有特別保護,摩托羅拉公司只給待崗員工發放工資的70%的行為,屬于脅迫離職,不存在合法性。
截止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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