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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中核子公司員工占用保障房“情況復雜”
王玉鳳
[ 如果是50年的租賃期,房子實際上是賣給員工了,打的是政策的擦邊球。保障房申請條件不夠清晰,申請人容易鉆空子 ]
昨日,位于深圳福田中心區域香蜜湖的華泰小區居民雖如往常一樣進進出出, 但對陌生人的詢問保持著高度警惕。
近日,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全資子公司深圳華泰企業公司(下稱 “華泰公司”)因為所建小區數百名員工住著公司福利房卻申請市政府建的保障房而處在風口浪尖。
6月,華泰公司被曝100多名公司福利房住戶員工出現在深圳最近的安居房初定排位名單中;7月,又有報道稱,該公司超過200多位的員工雖然擁有公司福利房,但是成功申請到深圳前兩批的經適房。這在保障房資源的分配備受質疑的大背景下,引起了廣泛關注。
雖然對該福利房不擁有產權,但華泰公司的員工據稱擁有50年的租賃期。各方爭論的核心是在擁有如此長的租期情況下,住戶是否還有資格申請保障房。部分申請到保障房的員工不退出公司福利房,也備受質疑。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下稱“深圳住建局” )對此發布聲明稱,華泰公司自建住房的建設和分配距今已有數十年,情況較為復雜,涉及的住房政策也發生了較大調整。
密切關注此事的深圳市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王鋒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華泰小區正在進行房改,房改之后的住戶擁有產權。房改后,原住戶如果還能分配到住房,那就是二次分配;除非放棄這個權益,才可以申請保障房。
福利房未退還
華泰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注冊資本1.1億元,企業總資產約1.3億元,F有在冊職工963人,其中:享受政府特殊津貼專家(工程技術類)7名,高級職稱人員8名。 但更多的是普通員工,包括中級職稱人員78名和初級職稱人員122名。
除了占地6萬平方米的華泰小區,華泰公司在南山區也擁有一個占地3萬平方米左右的福利房小區。
華泰小區的居民說,該小區是上世紀80年代到21世紀初,公司為員工建的福利房。
華泰公司安置辦負責人對本報表示,小區是當年政府劃的地,公司以前蓋的房子比較多,蓋一批分一批,這幾年蓋得少了。
上述安置辦負責人認為,員工住的福利房有50年租賃期這一說法并不準確。他解釋道,這只是過去供單身人士使用的過渡房,員工成家之后被改成家庭住房。房屋面積不超過40平方米,產權是公司的,不存在租賃這一說,只是對員工象征性收點費。員工認為的50年租賃期是因為政府劃地給公司時,規定使用權50年。
對于已經成功申請到深圳經適房的員工仍不退還公司福利房的質疑,他承認,以前公司管理不太規范,雖然要求員工在申請經適房之前給公司寫份證明,保證申請成功之后就退還福利房,但是實際上很多人并沒有退。
他補充道,有些保障房申請者可能是已經去了其他單位上班,但仍住在過渡房中,申請時住址寫的是華泰小區;有的申請者則是跟隨父母住在該小區,他們本人并不是華泰公司的員工。
但是華泰小區部分居民稱,有些擁有公司福利房又申請到保障房的住戶仍是華泰公司的員工。
深圳住建局的聲明稱,該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規政策明確規定,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
爭論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常務副院長郭萬達之前告訴本報記者,深圳以前的住房體系主要包括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和商品房等。全成本房相當于政府福利房,申請者只需要出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
2008年左右,深圳實行新的住房體系,住房主要被劃分為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后者包括廉租房﹑公共租賃房﹑經濟適用房和安居型商品房等。
根據深圳住建局官網上對于保障房申請條件的規定,申請經適房或安居房等類型的保障房必須具備一個基本條件: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無論是華泰公司員工認為有“50年租賃期”,還是華泰公司安置辦負責人所稱的“不存在租賃,只是供員工過渡”,已經住在公司福利房中的員工是否還具備資格申請保障房,房地產律師的意見并不一致。
在之前的媒體報道中,有律師認為,無論員工是否擁有公司福利房的產權,都與保障房的申請條件“無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不符,不能申請保障房。
但也有律師告訴本報記者,無論租賃期多久,住戶沒有產權,公司可以隨時收回,員工有權申請保障房。
廣東際唐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文峰說,租賃期50年本身不合法,那么租賃合同中的租賃條款無效,公司可以要求縮短租期。員工只有租賃權,沒有產權,只是保障了臨時的居住,不能說有居住權就可以剝奪產權權利。
但是他補充道,這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問題,國企情況比較復雜,要看當時的協議和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類似的公司自有住房糾紛法院不受理,屬于公司內部事務。
政策漏洞?
深圳綜合開發研究院旅游與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宋丁表示,如果是50年的租賃期,房子實際上是賣給員工了,打的是政策的擦邊球。他認為,保障房申請條件不夠清晰,申請人容易鉆空子。
“‘無任何形式的住房’到底是指居住權還是產權?”他相信這會倒逼政策進一步完善。
王鋒表示,公司分給員工住的福利房在深圳有很多,“以前深圳處在建設初始期時,很多中央企業來到深圳,地方政府便給他們劃塊地,產權是企業的,房子建起來后分給員工住!
王鋒說,隨著深圳住房制度改革推進,很多房子已經分給個人了,員工擁有產權,但是部分企業沒有按照政策走,員工仍然不擁有產權。但是無論是否有個人產權,實際上都已經享受過福利分房了。
本報記者注意到,華泰小區正在進行房改,一樓門面房正在進行清理。
王鋒補充道,如果房改后現有住戶仍然能分到房子,并且還能申請保障房,這會造成資源浪費,對眾多無房戶有失公平。
深圳住建局網站上的資料顯示,2011~2015年,計劃新增安排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24萬套,規劃套數較“十一五”期間增幅70%,預計總投資約646億元。
2015年底,深圳已建成的保障性住房與商品住房套數的比率由25%提高到35%。到2050年,力爭實現保障性住房套數占全市住房總套數的50%,建立“雙軌并行”的住房供應體系。(來源:第一財經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