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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解】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經過反復討論后,即將正式推出。最新消息顯示,方案已經在國務院會議討論,最終方案有望近期公布。
2014年以來,在能源革命的背景下,電力體制改革再度受到重視。6月份,中央財經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提出,要抓緊制定電力體制改革方案。11月分,深圳輸配電價試點啟動,電力體制改再度成為焦點。
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傳統關注的輸配分開,調度獨立在當下是否迫切?售電側放開需要怎樣的配套?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帶著外界對新一輪電改關注的問題和未來走向的疑問,專訪了華北電力大學能源與電力經濟研究咨詢中心主任、國家發改委電力體制改革專家咨詢組專家曾鳴。
新一輪電改市場化方向不變
第一財經日報:對新一輪電改,外界期望一直較高。目前普遍的看法是,新電改方案的基調是“四放開一獨立一加強”(輸配以外的經營性電價放開、售電業務放開、增量配電業務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供電計劃放開,交易平臺獨立,加強規劃),這符合你之前的預期嗎?哪些方面低于預期?
曾鳴:各方人士對電改并沒有一致預期,有期望較高的,有期望較低的。我個人認為,新一輪電改方案整體上具有一定的操作性,依然是基于市場化方向的電改。
方案體現了“放開兩頭、監管中間”的基本改革路徑,并從原則上強調了規劃職能。售電側放開涉及到的主要問題,比如提高用電效率、保證普遍服務等方面也都有所考慮,建立電力市場必須的基本條件都作出了規定。
當前方案也有低于我預期的方面。主要是:沒有明確表述規劃怎么才能夠加強;政府與市場的界限怎么劃分;售電側具體怎么放開,售電機構的盈利機理和模式不明確;如何促進清潔能源進入市場等等。
日報:售電側放開是電改的亮點嗎?具體怎么放開,放開后怎么完善監管,有什么建議?
曾鳴:新電改的方向是市場化無疑。售電側放開比發電側競價復雜得多,電力不是普通商品,用電服務也不是普通的為了增供促銷目的而提供的服務。售電側市場必須能夠促進用戶用電效率提高,推動用戶使用清潔能源,并要兼顧普遍服務。
不同售電機構之間要維持平等競爭,用戶必須有一定的需求側響應能力,這些就造成售電側市場機制和管制機制的設計非常復雜,需要通過試點來逐步推廣,這也是未來的實施細則需要考慮的方面。
日報:相比2002年啟動的電改,此輪改革是否太注重細節,沒有觸及到電力系統的核心問題?
曾鳴:基于我國目前和可預見的未來電力系統發展的情況,我認為將售電側市場開放作為電改的一個重要環節是非常合理的選擇。
電改方案充分考慮一些關鍵點上的細節問題是必要的,不足的地方存在于規劃問題上、政府與市場界限問題、售電側放開如何保證市場不被操縱、促進清潔能源有效利用等方面,這些方面的細節考慮的還不夠。
電改的核心目標,在我看來就是長遠目標。電改的核心問題有四個,一是系統整體最優規劃;二是放開兩頭管住中間;三是促進可再生能源能夠與傳統能源實現最優組合;四是保證普遍服務。同時電力系統可以減少對售電側市場經濟效率的影響,電網拆分不拆分、調度或者交易機構獨立不獨立都要基于這些核心目標來確定。
輸配分開調度獨立不迫切
日報:輸配分開和調度獨立,當前情況下迫切嗎?如何讓調度做到中立?
曾鳴:我認為輸配分開和調度獨立改革不迫切,當下沒有必要推動這兩項改革。
理想的電改將不斷提高用電效率,推動節能減排,打破行政壟斷,引入市場化競爭機制,同時強化電力系統整體規劃作為有效的手段。
中國電力市場調度或者交易中立與否主要取決于兩個因素,首先是監管方式與效能,其次是政府對電網企業的功能定位。
調度獨立是明顯弊大于利的選擇。西方一些國家形成的調度或者交易獨立有特殊的歷史原因和特定國情,特別是所有制基礎,我國的情況與國外很不相同,要考慮清楚。
日報:電力系統應該在哪些方面進行完善,理想的電力系統應該如何?
曾鳴:電改方案首先解決的應該是如何做大蛋糕,而不是如何分蛋糕的問題。電是特殊商品,還原電的商品屬性,不能片面地理解為一切通過市場來解決。必須提高電能的使用效率,控制其消費總量,控制電力消費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在實踐中,要達到用的越多越貴,但同時保證人人都有電可用。
電力市場設計的前提要保證上述要求能夠滿足,并以此為前提。政府對電力市場的合理干預是應該的,同時也應該將電網企業定位為公共事業型企業。
日報:監管是電改之后的最大的短板嗎?如何避免放開造成的混亂,對監管模式有什么思考?你認為未來的電力系統是什么樣?
曾鳴:我認為未來的監管工作有兩大關鍵問題。首先是,兩頭放開之后,既要管住供電商操縱市場的行為,要提前從市場結構、交易規則、交易模式幾個方面進行合理的設計與協調,更要管住直接面對終端用戶的各類售電機構,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規、標準等形成需求側響應機制和普遍服務機制,都需要規劃和監管機構的作為。
其次是建立合理的輸配電價機制。中間的輸配電價和市場交易平臺,可以對電網企業實行監管。所有的監管都需要邊做邊總結,摸索和積累經驗。
電力交易制度可以參考國外經驗,特別是近年來歐盟在促進低碳電力市場方面的經驗更要學習。政府補貼與市場機制如何協調,更要認真研究和參考國外經驗。除此之外,如何實現清潔能源和傳統能源最優互補從而設計市場交易制度,在集中并網與分布式發電最優組合方面如何設計交易制度等都是擺在電改監管面前的問題。
總體上,我認為未來的電力系統是供需雙方能夠互動的電力系統,是一個能吸納隨機波動的、可再生能源電力不斷提升的電力系統、是一個用戶用電模式不斷優化、用電效率不斷提高的電力系統,是一個與其它終端用能可以最優組合和替代的電力系統。電改也應該在此前景下向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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