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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糧集團旗下地產公司中糧鵬利為獲得重慶一居住地塊開發權,不惜結盟當地能人,運用黑白兩道之力,不料東窗事發
一塊65畝的土地——不過是塊進入重慶地產市場的尋常敲門磚而已,中糧集團旗下的地產公司中糧鵬利卻為此費了九牛二虎之力。
2006年4月14日,中糧鵬利以3710萬元參與司法拍賣獲得重慶市化妝品廠“三工場”地塊后,先后向有關方面支付了3725萬元。
本來,經過2007年3月的招拍掛程序,該地塊從工業用地變為住宅用地后,中糧鵬利就能順利進行房地產開發,但偶然之間,一份結盟協議被重慶化妝品廠的職工發現,并最終帶來了政府部門的輪番調查。
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工商局等部門經過兩年多的調查,認為中糧鵬利有“串通拍賣”之嫌。
奇異的拍賣會
地處重慶市江北區大石壩的“三工場”如果用作房地產開發,的確是個不錯的選擇。毗鄰的元佳廣場,均價每平方米4500元,比重慶全市的均價都高。
不過,2006年4月14日在重慶市產權交易所二樓舉行的這場拍賣,爭奪既不激烈也不冗長。
輝煌拍賣公司的拍賣師報出3670萬元的底價并加價100萬元時,現場僅有的兩個買家6號中糧鵬利和7號萬貫財務都無動于衷。拍賣師開始降低加價,從80萬元一路降到10萬元,7號終于舉牌。輪番舉了四次后,6號叫出的3710萬元成交。
但拍賣現場的氣氛讓化妝品廠保衛科的李科長終身難忘,“我旁邊坐了一排穿黑西裝、留‘小平頭’的壯漢,門口也坐了一排,進門的一樓還站著一排。”
更為詭異的事情發生在拍賣之前。本來這場拍賣定的是4月4日,但當時輝煌拍賣堅決拒絕第三家公司“金洲物業”入場。法院協調無效,只能延期。
其實2006年4月3日下午4點前,已經向法院繳了200萬元保證金的“金洲物業”準時到了輝煌拍賣,卻左等右等不見人影,直到過了報名時間,有人出來說“報名時間過了”。
渝高法委拍字第1號《通知書》中清楚地記錄了這一事件:“因重慶金洲物業有限公司向本院繳納競買保證金后,拍賣公司拒不按本院要求為其辦理競買登記手續,經本院研究決定,當即宣布暫停拍賣,延期進行。”
十天后,高院恢復拍賣,這一次金洲物業沒有再出現。“委托人當然希望土地賣得越高越好。參加的人越多,價格就越有可能高,被委托主持拍賣的公司怎么能拒絕競買人呢?”這讓李科長等職工產生了巨大的疑問。
更讓職工難以理解的是,僅僅是一年前,同一塊土地的評估價格還是4086萬元,在2003年江北區啟動城市拆遷、土地價格年年攀升的背景之下,三工場卻一年貶值了近700萬元。
而且根據重慶市土地級別基準定價表,以及2007年三工場招拍掛時標明的土地級別“二級住宅”,那么對應等級的工業用地至少90萬元/畝,但這次拍賣只有55萬元/畝。
2004年對三工場進行評估時,是法院第一次審理“重慶化妝品廠”與其占股49%的中港合資企業“奧妮化妝品有限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
奧妮公司,這家曾被認為最有可能與寶潔分庭抗禮的企業在2000年后遭遇困境。隨后,港方“香港新成豐貿易公司”取得控股權,把工廠搬至廣州,然后以合資公司奧妮的身份起訴中方股東欠款6700萬元,法院協商通過拍賣“三工場”來解決。
當時,職工普遍對于4086萬元的調解價格也不滿意,離開化妝品廠16年之久的陶益祿回來帶領職工上訪,高院暫停了執行。
支撐著職工的一個事實是,人事處經理項錫文曾經接觸過數家房地產商,對方開出的價格都高于5000萬元。
但是項錫文沒有想到,2005年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當選廠長的陶益祿,竟然眼看著三工場以更低的3710萬元拍賣出去。
一份秘密協議
機緣巧合,拍賣結束后沒多久,有人給了項錫文一些材料讓他幫忙復印。腦子中充斥著疑團的他,此時意外地發現了一份與拍賣土地相關的《備忘錄》。《備忘錄》的甲乙方正是買地的中糧鵬利和賣地的奧妮公司,乙方還有一個奧妮公司運輸商重慶廣海物流有限公司。雙方“備忘”的是聘請重慶富國律師事務所協調高院的工作,以重新恢復司法拍賣程序,律師費580萬元。
這是一份卓有成效的協議,簽署的時間是2005年6月18日。此前化妝品廠剛剛向法院提出再審奧妮訴化妝品廠案;而此后沒幾天,法院決定再審。
本來幾位職工認為這可能只是廠長陶益祿以權謀私,因為其妹陶益珍正是這家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且陶當了廠長之后,就讓妹妹做化妝品廠的常年法律顧問。
但最后的一句“后續費用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首期費用(2300萬元)中支付”終于讓職工意識到了拍賣中可能的貓膩。“中糧鵬利花錢買了地,為什么還有一筆巨大的費用給奧妮,廣海又參與進來干什么?”于是開始向化妝品廠的主管單位江北區經濟工作委員會舉報。2007年3月,江北區政府成立了調查專案組。
秘密結盟永遠都是從內部開始瓦解的。項錫文猜測奧妮公司的港方并未從所謂的首期2300萬元中獲益,而且港方代表王慶球自從拍賣開始,就再也沒有來過重慶,似乎在躲避些什么,于是千方百計地聯系到了他。
終于,2007年8月29日,王慶球在廣州拿出了數份協議書的復印件和一份長達六頁的情況說明交給了項錫文。這時,案件已經轉交到了重慶市公安局經偵總隊。
其中有一份驚人的委托代理協議:
奧妮和廣海協助中糧鵬利以3500萬元拍得“三工場”68畝土地,并協助完成房地產開發所需全部手續;中糧鵬利為此需支付5500萬元,完成土地變性所需的費用從中扣除,即奧妮和廣海得利3725萬元。
換句話說,中糧鵬利委托兩家公司幫著拍下一塊地,給出的代理費竟然高于土地本身的價格,而且委托人之一竟然就是要賣地的公司。
根據職工進一步從高院調取的筆錄顯示,中糧鵬利的介入,甚至早在拍賣前8個月就開始。2005年8月16日,決定重審該案的高院分別叫來兩者的代理人進行協調,其中竟然還有中糧鵬利當時的總經理黃亞虎,并在筆錄中被記錄為奧妮公司的委托代理人。
此時,中糧鵬利剛剛在重慶注冊3個月,意在進軍重慶房地產市場。其100%控股股東是注冊于薩摩亞島的俊威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實際為中糧集團的全資“孫子”公司,中糧香港也曾專門授權中糧鵬利使用“中糧”字號。而中糧鵬利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金家凱亦在中糧高管之列,從1973年起就在中糧上海糧油進出口公司的一個倉庫工作,歷任鵬利國際董事、中糧地產總經理、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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