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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雛軍大量挪用上市公司現金的行為,屬于比較典型的資本犯罪,其展開的連環收購最主要目的就是資本運作
文 本刊記者 呂斌
2008年1月30日是顧雛軍案一審宣判的日子。法庭上的顧雛軍一改往日開庭時的激動,平靜地聆聽了對自己的10年判決。盡管顧當庭已提出上訴,但截止2009年初,終審結果仍未宣布。
一位律師曾對《法人》記者表示,顧案從案發到一審宣判,歷時兩年半之久,這已遠遠超出正常的審理時間,其一審判決結果已不會僅僅由一審法院獨立做出,上級法院肯定也有過參與,顧即使上訴,改判可能性也不大。
如果終審維持原判,將標志著這位曾經在家電業傲視群雄的奇才正式謝幕——他已經50歲了,而且患有嚴重的疾病,幾乎已經不可能東山再起。
最有可能成為世界級企業家的顧雛軍就這樣倒下了,而他曾經創造的商業奇跡令人難以忘記。在最輝煌的時候,顧雛軍一人就掌控了多達五家上市公司,并購的其他企業更是不計其數,外界也形象的稱這些公司為“顧氏帝國”。
在《法人》雜志多方協調下,我們有幸獨家專訪了跟隨顧雛軍多年的一位特別助理,以及顧雛軍的辯護律師、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副主任李貴方律師。那位顧雛軍的特別助理,在顧的格林柯爾收購各地上市公司時,是最主要的談判者之一,曾親自操作了對揚州亞星和襄軸兩家上市公司的收購。
在一些人看來,顧雛軍大量挪用上市公司現金的行為,屬于比較典型的資本犯罪,其展開的連環收購最主要目的就是資本運作。然而,這位助理卻不這樣認為——即使顧雛軍已因此獲罪。
顧雛軍夢想成為產業大王,而收購是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毫無疑問,并購需要巨額資金,但是鑒于格林柯爾民營的身份,想獲得銀行貸款并非易事。而格林柯爾系內已收購的上市公司擁有大量的可支配資金,動用這些錢自然是最簡單便捷的方式。盡管并不合法,但在國內企業界,這種做法并不罕見。
就這樣,通過一系列財務運作,格林柯爾系內幾家上市公司的資金被挪用在遍布全國的收購和重組中。
持續近一年的郎顧之爭,成為顧雛軍事發的主要誘因之一,香港著名學者郎咸平一直對顧雛軍的大收購頗有微詞,多次指責其收購行為涉嫌侵吞國有資產。而顧雛軍也不時通過各種場合與之展開辯論。
郎咸平認為,顧雛軍用區區9億元,就換回總值136億元的巨額國有資產,涉嫌嚴重的侵吞國有資產。而顧雛軍的支持者則認為,在很多情況下,正是顧的收購盤活了這些長期閑置的國有資產,并使國企職工的福利等問題得以解決。
最終,顧雛軍的行為還是引起了監管部門的注意,顧雛軍案就此案發。
在中國商界,樹大招風似乎已經成了一條不成文的規律。百富榜也因此有了一個十分不雅的名字——“殺豬榜”。
中國企業家原罪問題的探討已經過了很長一段時間,鑒于早些年前特殊的經濟環境,現在已經很難去追究那些成功企業家的發家史。
既便如此,“原罪可免、現罪難逃”,以顧雛軍為代表的中國企業家們,在領導自己的企業傲視群雄的同時,往往漠視法律法規,習慣打“擦邊球”。這讓他們時刻處在犯罪的懸崖邊,一不留神,就可能身陷囹圄。
所以要列出涉法富豪的名單,竟然出奇地容易,隨手翻來,人數居然如此眾多。除了顧雛軍,還有周正毅、郁知非、黃光裕、戴國芳、仰融、袁寶璟……
中國富豪容易“出事”——這似乎已成了一個商業規律,如何去避免這些問題,欲治從身始,是每一位中國企業家需要完成的重要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