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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財經 > 產經 > 馬士基在華身陷提價門 > 正文
現代物流報記者 洪厚興
1月16日,廈門瀛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蔡遠游接到其代理律師王沐昕的電話,2008年底,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就瀛海訴馬士基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該判決推翻了一審法院廈門海事法院關于馬士基可以隨意終止貨代訂艙和集卡車隊接受貨主委托開展拖箱業務的判決。
至此,長達4年的“中國口岸維權第一案”有了最終結果。
“這份判決代表著中國物流貨運行業抵制國際航運巨頭馬士基在中國大陸的海盜收費行為取得了階段性的勝利。現在國家已經開始重視產業損害調查并已做出了實質工作,又恰逢物流貨運行業遭受百年不遇的金融海嘯所波及的危機時期,這份判決具有相當的意義,瀛海公司將把案例整理后上報國家有關部門和中國物流與采購聯合會的物流產業損害調查工作組。”蔡遠游表示。
案件源于“鉛封費”
瀛海訴馬士基案源于馬士基在廈門口岸收取不合理的“鉛封費”這一轟動全國的事件。
2004年夏天,馬士基在廈門口岸連續將本該免費提供的每個“鉛封”收費從10元、25元一直提升到45元。隨后,廈門市集裝箱運輸協會理事會得到會員投訴后,聯合廈門市外經貿企業協會、廈門市國際貨代協會組成“三協會”抵制鉛封費工作組,共同抵制鉛封收費。
經過全行業一年多的努力,馬士基于2005年 4月宣布從當年5月1日起,取消“鉛封費”。當時,媒體這樣評價該事件,“廈門‘三協會’的勝利是中國大陸第一次以民間力量發起抵制國際班輪公司不合理收費取得的成功。”
然而,在馬士基決定取消在廈門口岸收取“鉛封費”的同時,瀛海公司卻接到了這樣的電話通知:馬士基(中國)航運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即日起停止向廈門瀛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提供馬士基“鉛封”,并且停止了廈門瀛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承運馬士基集裝箱的陸路運輸業務;之后也停止了定艙的服務項目。
隨即,瀛海公司將馬士基告上了法庭。請求判令馬士基立即停止干涉瀛海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經營自主權的行為,并向其賠禮道歉,道歉內容須經其同意并在媒體刊登,以消除所造成的不良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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