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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稱,從2005年4月開始,國家質檢總局就多次通過發布文件和召開專場會等形式不斷推廣電子監管網。2007年12月,國家質檢總局又發布了《關于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實施產品質量電子監管的通知》,要求從2008年7月1日起,食品、家用電器、化妝品等9大類69種產品要加貼電子監管碼才能生產和銷售。
據了解,電子監管網是由一家名為“中信國檢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信國檢”)的企業經營,入網企業需繳納數據維護費,消費者查詢需支付查詢信息費和電話費。原告4家防偽企業認為,該公司同國家質檢總局存有利益關系,涉嫌壟斷行為。
4家防偽企業的代理律師周澤表示,“國家質檢總局推廣中信國檢經營的電子監管網經營業務,使中信國檢在經營同類業務的企業中形成獨家壟斷的地位,嚴重損害了原告及防偽行業其他企業參與市場公平競爭的權利。”
國家質檢總局的行為也受到了食品行業、化妝品行業等多個行業眾多企業的抵制。這些行業均認為被告國家質檢總局的行為是違法的,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給企業造成了巨大的負擔,而這些負擔最終都將轉嫁給消費者。
9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認為“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不予受理”。原告于9月16日提出上訴,目前還在等待答復。
反壟斷必須堅持下去
“實際上,中國改革開放30年,從計劃經濟到市場經濟轉變,就是不斷打破壟斷的過程,要繼續深化改革,就要更加堅決地反壟斷。”北京理工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學專家胡星斗說。
胡星斗認為,破除特權壟斷利益集團是擺在中國政府面前的首要任務,也是清除中國現代化障礙的工作重點。“目前,中國的國有企業資產利潤率僅相當于發達國家大企業資產利潤率的十分之一至百分之一,國有企業的高成本、低效益不僅極大地損害了國民的福利,還阻礙了中國經濟發展轉型。”
胡星斗說,壟斷地位下的保險贏利使得大型國企技術創新、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動力不足,而中國民營企業在其陰影下一直難以發展壯大,企業的利潤率微薄,沒有資金投入到研發之中,因此,中國只能成為世界廉價的加工業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