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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額貸款公司轉制有望 但困難重重(3)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2日 12:22 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信息網
2006年12月22日,銀監會發布新政策,調低了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鼓勵設立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即村鎮銀行、農村資金互助社、貸款公司,這項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向公眾敞開了大門,但是共同的政策基本點是:必須由銀行類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或者出資人,且至少持有20%以上的股份。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小額貸款公司排斥在外。而本次兩大監管部分的合作,實際上“是一次無奈的妥協”。 金融策略指引 目前,央行與銀監會兩部門關于小額信貸公司的協調與推動已經取得重大進展,小額信貸公司合法化將指日可待。銀聯信認為,屆時融資通道也將打開,很可能通過銀行機構進行中轉,解決貸款公司“只貸不存”問題,總之需要金融監管部門、銀行金融機構、小額信貸公司等多方攜手合作。 對監管部門而言,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政府應該看到當前的市場環境、私人資本的成熟,已經與以前大不相同。政府完全可以少些不必要的擔憂,在放寬批發資金渠道上予以疏通。拓寬融資渠道,給它生存的選擇權,才是政府的當務之急。 對銀行而言,現在農村信貸需求供給嚴重不足,民間信貸機構急需資金解決其后續發展問題。銀行可以作為小額信貸公司的合作伙伴進行資金拆借,以緩解其資金緊缺問題,并獲得豐厚回報。 對小額信貸公司而言,倘若小額貸款組織在中國能夠大面積推廣,其意義將不亞于國有銀行的市場化改革。央行副行長吳曉靈指出商業可持續性是小額貸款組織的基本原則,要在注重商業利益的同時還必須注重社會效益,從而不斷發展壯大。 [本文由中國中小企業金融服務信息網提供,未經北京銀聯信信息咨詢中心書面許可,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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