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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施行會員紀律處分工作程序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13日 08:16 PRNEWS.cn中國商業電訊
廣東 2007-08-13(中國商業電訊)--繼實施對證券賬戶限制交易監管措施之后,深交所日前施行了《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紀律處分工作程序》,在強化自律監管的同時,規范監管工作程序。 根據《工作程序》的規定,交易所將設立內部紀律處分工作小組,負責審議對會員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事項,工作小組成員包括其會員管理部、法律部及相關業務部門專業人員,通過召開審議會議的形式,決定是否對會員及相關責任人實施紀律處分。會員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紀律處分決定不服的,可依據《會員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向深交所申請復核。 據深交所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對 這位負責人表示,近期,在權證、新股上市首日等交易中陸續發生異常交易行為,深交所對相關的會員采取了口頭警告、約見談話、發出限制賬戶交易警示函等監管措施。根據《會員管理規則》,交易所可以對不規范自身及客戶交易行為,未盡責履行配合監管義務的相關會員,采取內部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措施。該負責人強調,在當前市場形勢下,會員應當更加重視規范運作,加強客戶管理,為維護市場秩序共同發揮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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