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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門掀環保風暴 企業環保守法成貸款必要條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9日 05:39 中國證券報
我國正在加快建立跨區域跨部門的環境污染防治機制。圖為7月17日,山西襄汾縣裕達煉鐵廠的煙囪被現場爆破。
新華社圖片 □本報記者 呂蓁 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同時,企業環保守法情況將作為商業銀行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這是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日前聯合發布《關于落實環保政策法規防范信貸風險的意見》所要求的。 意見指出,金融機構應依據國家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和環保部門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 同時,金融機構應依據國家產業政策,進一步加強信貸風險管理,對鼓勵類項目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給予信貸支持;對限制和淘汰類新建項目,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屬于限制類的現有生產能力,且國家允許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采取措施升級的,可按信貸原則繼續給予信貸支持;對于淘汰類項目,應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另外,要依照環保法律法規的要求,嚴格現有企業的環境監管和流動資金貸款管理。各級金融機構在審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申請時,應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相關信息,加強授信管理,對有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應采取措施,嚴格控制貸款,防范信貸風險。 還值得一提的是,今后,環保部門要向金融部門提供相關環境信息,包括受理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批結果和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結果;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或者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的企業名單;發生重大、特大環境污染事故或者事件的企業名單;拒不執行已生效的環境行政處罰決定的企業名單;掛牌督辦企業、限期治理企業、關停企業的名單;環境友好企業名單;企業環境行為評價信息;其他有必要通報金融機構的環境監管信息。 金融機構要將環保信息納入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防范可能的信貸風險。 各商業銀行要根據環保部門提供的信息,嚴格限制污染企業的貸款,及時調整信貸管理。在向企業或個人發放貸款時,應查詢企業和個人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并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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