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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綜合創投引導基金醞釀中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 02:50 中國證券報
□本報記者 周明 北京報道 財政部與科技部日前推出了規模為1億元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然而,這只是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冰山一角”,據消息人士透露,更大規模涉及各類中小企業的綜合型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在醞釀中,其規模將超過1億元。 專項引導基金 鎖定四招 7月6日,財政部、科技部發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暫行辦法》,標志著首個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正式啟動。今年,中央財政安排1億元資金建立引導基金,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引導基金將運用四種方式支持創業投資:一是支持階段參股。引導基金向創業投資機構參股,并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規定的期限,支持設立新的創業投資機構,擴大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總量。 二是支持跟進投資。引導基金與創業投資機構共同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以支持已經設立的創業投資機構,降低其投資風險。 三是風險補助。對已投資于初創期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機構予以一定的補助,增強創業投資機構抵御風險的能力。 四是投資保障。創業引導基金對有投資價值、但有一定風險的初創期中小企業,在先期予以資助的同時,由創業投資機構向這些企業進行股權投資的基礎上,引導基金再給予第二次補助,以解決創業投資機構因擔心風險、想投而不敢投的問題,對于科技企業孵化器等中小企業服務機構尤其適用。 該辦法規定,引導基金通過引導創業投資行為,支持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和技術創新。支持對象為從事創業投資的創業投資企業、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具有投資功能的中小企業服務機構以及初創期科技型中小企業。 綜合引導基金 更大規模 消息人士稱,目前正在醞釀一個更大規模的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這個引導基金將不同于此次關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引導基金,而是面向所有類型中小企業的引導基金。 發改委財金司副司長郭向軍曾表示,“由于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認識存在一些偏差,有些地方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設立與運作不夠規范”,有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直接從事創業投資,不僅沒有起到引導社會資金的作用,而且由于難以建立起有效的收益激勵機制與風險約束機制,而置財政性資金于風險之境。 因此,有必要出臺規范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規章。消息人士介紹,目前關于創建綜合的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指導意見正在醞釀中,這個綜合的國家級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或統一各省目前設立的引導基金,并將具體的管理辦法“下放”到各省具體制定。 消息人士表示,綜合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所扶持的范圍將不再局限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而將面向所有類型的創業投資企業。 改直投為基金 效應倍增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稱,科技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政策,突破了以往傳統財政支持方式,突出了市場化、公共化、專業化的原則,既保證了引導作用,又避免了對所參股創業投資機構的行政干預。同時,引導基金還體現了公共化原則,能夠發揮對社會資金的杠桿作用,使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從總體上得到改善。 為保障引導基金的規范運作,該辦法還規定,對所要支持的創業投資機構,財政部、科技部在公開操作、強化監督的同時,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引導基金的整個運作情況進行績效評價。 國家發改委財金司副處長劉健鈞表示,改國家直接投資為創立國家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可以克服國家直接設立創投機構的三大缺點,即很難建立收益的激勵機制、很難建立風險約束機制、財政資金利用效力不高等。 他說,創業投資引導基金本身不直接運作,它參與到其他子基金中,而且在里面所占的比例很小,因此,決定子基金收益機制和風險機制的還是子基金本身,而非引導基金,這就可以建立比較有效的激勵和風險約束機制。 而政府通過設立引導基金,還可吸引一部分民間資金,從而使財政資金“放大”,提高財政資金的運用效率。 從國際經驗看,美國、英國、以色列和我國臺灣地區的創業投資事業之所以發展迅速,一條很寶貴的經驗便是通過政策性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杠桿放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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