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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哈哈達能跨國官司升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 10:19 武漢晚報
你索賠90億元人民幣 我反訴討要70億歐元 娃哈哈、達能“跨國官司”升級 記者 王丹妮 1996年起,我國飲料名企——杭州娃哈哈,與世界500強企業法國達能“聯姻”,這段“婚姻”一直被業內業外看好。 過去這些年,娃哈哈集團發展成資產與年銷售額雙雙超百億的“中國飲料第一品牌”。達能僅向娃哈哈投資了1.7億美元,卻已獲得3.8億美元的分紅,且合資公司的資產還增值了51%。 原本是一對“雙贏”的典范,然而,今年初,兩家卻“翻臉”了。娃哈哈集團創始人、前董事長宗慶后說:“一切皆因一個要強買一個不肯賣引起的。” 娃哈哈決心 打場“跨國官司” 今年春節前后,達能以娃哈哈非合資生產的產品,未經合資公司董事會通過,就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標,違反了合同約定,要求以40億元人民幣并購總資產達56億元、2006年利潤達10.4億元的娃哈哈非合資公司51%的股權。這遭到宗慶后及公司員工的反對。 6月,矛盾再次升級。法國達能分別在瑞典斯德哥爾摩、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最高法院,對恒楓貿易有限公司和杭州宏勝飲料有限公司,以及兩公司關聯人員宗慶后的女兒宗馥莉、妻子施幼珍提起訴訟,索賠金額近90億人民幣。 7月3日,宗慶后邀請國內外300多家媒體,召開見面會“說明真相”。宗慶后表示,他曾經對打跨國官司有些恐懼,但現已決心打到底。該集團已組織律師團對“商標”和“同業競爭”兩個焦點問題積極應訴和起訴,而反訴請求的賠償金額,也分別達到20億到50億歐元(折合200億至500億人民幣)。 宗慶后痛訴 與洋人合作“教訓” 7月3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宗慶后表示,合同中一項看似不經意的條款,讓娃哈哈在日后陷入了被動。 據宗介紹,當達能以51%的股權控股娃哈哈的合資公司后,提出將“娃哈哈”商標權轉讓給與其合資的公司,但遭到了國家商標局的拒絕,因此后來雙方改簽了一份商標使用合同。 合同上有這樣一條:“中方將來可以使用(娃哈哈)商標在其他產品的生產和銷售上,而這些產品項目已提交給娃哈哈與其合營企業的董事會進行考慮……” 宗慶后說:“這一條款簡單說,就是娃哈哈要使用自己的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需要經過達能同意或者與其合資,對娃哈哈有了太多牽制。” 在與外商合作上,宗慶后總結了“三大教訓”。其一,簽合同前要多盤算,不可大意。當初合資時,娃哈哈以為占49%的股權,就能絕對控股了,少要了兩個點,最后就麻煩了。其二,應先小人后君子。所有的條款都要細細看,想清楚再簽,不要講情面而忽視了合同的效力。其三,不要被“以市場換技術”的良好愿望牽著鼻子走,國外的技術不是那么輕易能學得到的,創新還是要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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