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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仲裁委員會已受理娃哈哈商標轉讓糾紛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 14:54 金羊網-羊城晚報
新華社 杭州6月17日專電(記者 張樂 裘立華)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新聞發言人單啟寧17日向新華社記者證實,杭州仲裁委員會已于6月14日受理了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提起的“娃哈哈”商標轉讓糾紛仲裁申請。 單啟寧說,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此次提起的商標轉讓糾紛仲裁申請,是要求確認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與娃哈哈-達能合資的企業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1996年2月29日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已經終止。 單啟寧在發給記者的通報中說,此次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選擇仲裁機構和地點的依據,是雙方簽署的《商標轉讓協議》第7.1條的仲裁條款,即:“所涉爭議、糾紛或索償應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目前生效的規則作最終解決。如果杭州市成立任何仲裁機構,則仲裁應在杭州進行。” 通報解釋說,1996年2月,合資雙方曾簽署過一份“娃哈哈”《商標轉讓協議》,但國家商標局對該項轉讓申請依法未予核準。并稱:當時“合資企業的合作外方也曾到國家商標局詢問,并得到了國家商標局對轉讓申請不予核準的相同信息”。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有關規定,“當時商標轉讓沒有成功,《商標轉讓協議》也已終止”,因此“‘娃哈哈’商標所有權始終還應是杭州娃哈哈集團有限公司的,尚未落入他人之手”。 (敏華/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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