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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傳銷若要治本須全社會提高防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6:43 新京報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去年解救受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近30萬人 傳銷違法犯罪具有較強的經濟破壞性和思想毒害性,嚴重威脅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秩序和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當前一些地方的群眾因為不了解相關法律政策,參與傳銷活動,造成了嚴重經濟損失。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近日就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傳銷組織者“洗腦”控制 問:什么是傳銷?傳銷違法犯罪具有哪些基本特征?主要危害有哪些? 答: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禁止傳銷條例明確規定: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予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一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禁止傳銷條例還列舉了“拉人頭”“騙取入門費”和“團隊計酬”3種傳銷表現形式。 一些躲在幕后的傳銷組織者,為了達到其騙錢斂財的目的,編造傳銷可以快速成功致富的謊言,欺騙一些群眾,并通過“洗腦”對其實施精神控制。 傳銷以發展人員數量騙錢 問:傳銷違法犯罪活動在我國是如何出現并發展的?當前是否形成了對其進行有效打擊的法律體系和相關工作機制? 答:1990年底,傳銷作為一種營銷模式開始在我國出現,但是由于其逐漸暴露出來的種種問題,1995年開始,政府逐步限制傳銷的發展,直到1998年全面禁止傳銷。傳銷在我國經過了自由發展、限制發展和全面禁止3個階段。 當前,在打擊傳銷違法犯罪活動方面,我國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各個部門相互配合、分工負責的工作體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依據禁止傳銷條例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對傳銷行為進行查處。對于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傳銷行為,由公安機關依據刑法及有關司法解釋、法律規定等,進行立案偵查。 問:群眾應如何識別和防范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答:隨著近年來國家經濟的發展和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持續打壓,傳銷的形式與手段逐步衍生、變異,更加隱蔽,更具欺騙性。主要表現為:一是以直銷為名實施傳銷;二是利用互聯網進行的傳銷活動日益嚴重;三是源頭組織與分支組織地域分離。 去年傳銷立案涉金額超百億 問:公安機關打擊傳銷犯罪的工作原則是什么?成效如何? 答: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打擊傳銷犯罪工作,要求嚴厲打擊傳銷犯罪活動,切實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在案件偵辦中,各地公安機關按照“嚴懲傳銷頭目、摧毀傳銷網絡、挽救失足人員、教育廣大群眾”的原則,正確區分對待傳銷組織者與受騙群眾,將打擊犯罪與保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有機結合起來。據統計,2006年全國公安機關共立傳銷犯罪案件2081起,涉案金額100.25億多元,破案1915起,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16713人,扣押凍結涉案資金6.63億多元,打掉團伙4976個,解救受騙群眾和教育勸返人員近30萬人。 傳銷還有廣泛受騙群眾基礎 問:為什么在有關部門大力打擊傳銷活動的同時,一些地方的傳銷活動卻出現了回潮、蔓延? 答:傳銷犯罪活動和其他各種經濟犯罪活動相比,并不算最復雜,專業性并不強,但是,由于其欺騙性、蔓延性、傳染性極強,給打擊處理工作增加了難度。對此,可以通過分析傳銷犯罪的幾個特點進行說明:第一,傳銷犯罪組織非常嚴密,行動非常詭秘。傳銷組織者、骨干分子把傳銷活動轉入地下和半地下,而且往往采取異地傳銷的形式。 第二,傳銷組織除“拉人頭”以外,現在又出現了“傳商品”“加盟店”的形式。商品在傳銷組織中已經道具化,價格虛高。傳銷組織使用的道具商品多是保健品、營養品、化妝品等,其實際價值和價格很難進行量化。 第三,編造神話,反復洗腦。 第四,發展下線,重在“殺熟”。傳銷和直銷的區別在于:直銷是單層的,雇傭推銷員之后,推銷員上門和消費者見面,一個推銷員可以見多個消費者。傳銷是多層的,有上線、有下線,最典型的,最起碼要構成三層。 綜上所述,傳銷之所以屢禁不止,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帶有很強的欺騙性,并且,從目前看,還有著很廣泛的受騙群眾基礎。作為公安機關,近幾年始終堅持不斷加大對重大傳銷案件的打擊力度。但是,警方的打擊只能治標,如要治本,還必須提高全社會的防范意識和辨別能力。 問:在傳銷活動中,有很多傳銷人員本身就是受害者,對此,公安機關如何處理? 答:傳銷犯罪活動是一個涉案人員眾多的犯罪活動,其中,既有害人者,又有被害者,而且很多涉案人員都具有雙重身份,他在被別人騙的同時,也在欺騙、危害別人。對此,公安機關堅持按照刑法、禁止傳銷條例等相關法律規定,依法進行處理。對于既是騙人者,又是被騙者,尚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雖然他們并沒有構成犯罪,但是,也不能在行為上予以免責。如果這些人員帶有其他行政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還會依照有關法規對其進行行政處罰。因此,我們再次鄭重提示廣大群眾,一定要認清傳銷違法犯罪活動的本質,自覺抵制傳銷活動,堅決拒絕卷入其中。 據新華社 煸情授課初步“洗腦” 封閉環境中,通過授課、“成功者”經驗介紹等,勾畫“光輝前景”,以短期即可達到的“高額回報率”,點燃“新朋友”加入非法傳銷團伙的狂熱欲望。 課后溝通強化“洗腦” 在聚居的寢室營造“大家庭”氛圍,由“培訓員”繼續“傳授”,反復灌輸傳銷快速致富理念,將傳銷致富的夢幻進一步鞏固、放大。 答疑解惑完成“洗腦” 以答問形式消除成員殘留的對傳銷不利的想法,解決其付諸行動的各種障礙,消除其騙人的內疚感。 -提示 傳銷如何識別 公安機關提醒符合下列條件的,即為傳銷違法犯罪活動: ●從組織方式看,傳銷組織者承諾給予參加者高額回報,發展他人加入,參加者再以同樣的方式介紹和發展他人加入,以此組成上下線緊密聯系的傳銷網絡; ●從計酬方式看,組織者以參加者發展下線的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以參加者發展的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給付報酬,形成傳銷的“金錢鏈”; ●從銷售方式看,與直銷的單層次銷售(即推銷員直接將商品推銷給最終消費者)相區別,傳銷是多層次網絡式銷售;從經營目的看,傳銷不以銷售商品為最終目的,而以發展人員數量,騙取錢財為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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