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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被冒用 雅馬哈獲賠830萬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 01:38 北京娛樂信報
信報訊(記者侯娟)雅馬哈訴浙江華田等四家企業商標侵權糾紛案經過長達四年半的調查取證,終于于近日作出宣判。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如愿得到830萬的賠償金,據悉這是目前商標侵權案賠償金數額最高的案件。 2002年10月,雅馬哈發動機株式會社將以中國摩托車制造公司浙江省臺州市浙江華田工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江華田”)為首的臺州嘉吉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州嘉吉”)、臺州華田摩托車銷售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臺州華田”)及銷售商共計四家企業作為被告,以其侵犯了“雅馬哈”、“YAMAHA”及“FUTURE”的注冊商標專用權為由,向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 2005年9月,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下達判決書。同月,浙江華田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訴。2007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其上訴作出了如下宣判:維持了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判浙江華田承擔8300440.43元的損害賠償責任,臺州嘉吉對其中8227977.03元負連帶賠償責任,臺州華田對其中72463.4元人民幣負連帶賠償責任。 業內資深人士指出:隨著美國、日本在一些傳統制造領域的優勢漸失,知識產權爭端已成為他們收復市場的一種手段。830萬的賠償金是目前商標侵權案賠償金數額最高的一次,應足以讓企業加強知識產權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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