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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名經濟學家張五常將陳逸飛遺產的繼承人告上法庭,要求確認陳逸飛生前所作、但留有“張五!敝6幅油畫所有權。但陳逸飛妻子宋美英、兒子陳天、陳凜的代理人則表示,所爭畫作目前不知去向,并對原告提出的“定作”一說存有疑義。[全文][評論]
張五常簡介

  知名經濟學家,新制度經濟學和現代產權經濟學的創始人之一。1935年生于香港,1959年到洛杉磯加州大學經濟系學習,其后攻讀碩士、博士學位,1982年至今為香港大學經濟金融學院教授。現任香港大學教授、經濟金融學院院長。 [全文]

陳逸飛簡介
    知名畫家、導演。
    1946年生于寧波,浙江鎮海人。1965年畢業于上海美術?茖W校。1980年赴美國留學,1991年,油畫《潯陽遺韻》在香港拍賣會上以130.5萬港元成交,創中國當代畫家作品最高拍賣價。2005年4月10日早上8點44分,因胃出血在上海華山醫院去世。
相關報道——狂生張五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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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五常為中國經濟、社會豪邁地開出了一大串藥方。對此,北京大學法學院賀衛方教授表示,“張五常的天才作派,有時候對于一個知識分子來說,是危險的。”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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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調查
1、張五常向陳逸飛繼承人索畫,您支持哪一方?
張五常
陳逸飛繼承人
兩邊皆不支持

2、您是否認為張五常享有陳逸飛6幅畫作所有權?

沒有
不好說

 張五常狀告陳逸飛妻兒 討要六幅油畫
  2006年5月12日,經濟學家張五常一紙訴狀將陳逸飛遺產繼承人陳的妻子和兩個兒子告上法庭,討要陳逸飛生前抵其150萬港幣債務的六幅油畫。該案由上海一中院開庭審理。滿頭白發、現年72歲的張五常親自出庭陳述,三名被告均未出庭應訴。
   張五常要求確認陳逸飛生前所作、但留有“張五!敝6幅油畫所有權。但陳逸飛妻子宋美英、兒子陳天、陳凜的代理人則表示,所爭畫作目前不知去向,并對原告提出的“定作”一說存有疑義。[全文]  
 業內人士估價——張五常索畫總價超千萬
   陳逸飛去世后,其水鄉題材的油畫市場價暴漲,一幅《晨曦中的水鄉》一年多前以671萬元天價成交。業內人士估計,如果張五常最后勝訴,他得到的這批畫價值至少在千萬元以上。
    據說,張五常礙于情面,也曾托人向陳逸飛提過此事,但無下文。2005年,陳逸飛突然去世,陳家人爆發官司,張五常不好意思討要舊債。張五常的律師王國強說,“直到不久前,張先生聽說陳逸飛遺產已分配完畢,他覺得再不要畫,也許就沒有了。”[全文]
 張五常握有債權 索要留名畫作
   按照張五常的說法,由于陳逸飛并沒有在約定的時間內完成油畫,雙方同意由陳繼續創作!1998年,我和妻子來到陳逸飛的畫室,陳逸飛當面將畫室中的油畫交由我任意挑選,而選中的油畫則歸我所有!睆埼宄T谠V狀上稱,從中選出了6幅未完成、內容為水鄉風景的油畫,并在油畫的背面簽上‘張五!拿,作為自己的油畫而交還給陳逸飛繼續繪制!
   然而,陳逸飛在2005年4月10日因病去世。張五常認為,自己在所挑選的6幅畫作背面簽字,并將油畫交還給陳逸飛繼續繪制時,陳逸飛對這些油畫已經沒有了所有權!拔沂沁@6幅油畫的定作人,陳逸飛為承攬人,我們之間屬于承攬合同法律關系,”張五常在訴狀上表示,“陳逸飛應繼續將油畫完成并交付給自己,但因前者去世,油畫無法繼續完成,因此承攬合同已經終止![全文]

 陳逸飛兩次舉債投資房地產 欠下畫債
  由于投資房地產致使資金緊張,陳逸飛向張五常提出借款要求,而后者借予前者150萬港幣。   
    1995年1月8日,原告和陳逸飛簽訂了一份合約,雙方約定陳逸飛現欠張五常油畫6幅(加上以前所欠一幅,陳共欠7幅),全部7幅油畫定于1995年12月31日交清。
    之后,陳逸飛再次向張五常借錢,于是兩人又簽訂了一份合約,作為1995年1月8日兩人所簽合約的補充,陳逸飛承認,增欠張五常油畫3幅(與此前所欠合共10幅)。此外,雙方還在合約中約定,“所有條件與1995年1月8日的合約相同,唯增欠的3幅可于1996年3月30日之前交給張五常。[全文]
 陳逸飛妻兒辯稱:欠錢不等于欠畫
  三被告宋美英、陳凜、陳天并未出庭,委托代理人出庭辯護。法庭上三被告的代理人均不同意原告所說的張五常和陳逸飛之間的承攬合同法律關系。   
    宋美英和陳天的代理人辯稱,從本案的法律關系來看,不是原告所說的“訂作”關系,而從合約性質來看只可能是個“抵債”關系。但是對于原告所說的債務關系原告不能提供相關證據,因此在債務不能證明的情況下,那么“訂作”的法律關系也就不能明確。此外,如果是債務關系,那首先還必須確認是哪些債務,“欠錢”不等同于“欠畫”。[全文]
 爭議一:畫作簽名是否證明所有權轉移?
   張五常為了作證自己的觀點,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銀行匯款憑據單、陳逸飛發給張五常的傳真復印件等證據。而在傳真中,陳逸飛則寫明了所要匯款的銀行以及賬號等。   
   被告代理人認為,即便是在油畫作品上簽上名字,也無法證明所有權的轉移!霸诋嬜魃虾灻C明所有權則需要進行相關公證,但不一定借此證明所有權歸張五常!薄皟扇俗鳛楹门笥延滞瑸槊耍3只ビ衼硗年P系,也就不排除互相給對方留簽名的可能,即使畫作上留名,也無法作為畫作歸屬問題法律憑證![全文]
 爭議二:張五常是否享有六幅畫的所有權?
   張五常代理人認為,張五常擁有這六幅畫的所有權。張五常與陳逸飛是交往多年的好朋友,互相很信任。這些畫由張五常簽字,這確認了張五常六幅畫的所有權,從法律來講毫無瑕疵。
  被告宋美英和陳天的代理人認為,現有的證據無法證明這六幅畫是特定畫的,此外,“簽字”也不證明所有權的轉移。
    被告陳凜的代理人辯稱,從原告訴狀提供的時間來看,系爭時間是1995年到1996年之間,多年過去,陳逸飛與原告之間究竟發生了什么關系都難考證。[全文]
 懸念:焦點畫作不翼而飛 張五常索畫何去何從
  現在,雙方系爭的六幅畫在哪里?據原告代理人稱,陳逸飛去世后,其生前所有畫都交給了英國一家畫廊。昨天,宋美英和陳天的代理人也表示不知道系爭的畫在哪里?此外,陳逸飛與張五常所簽訂的合約規定了債務時間,即陳逸飛應該是在1996年3月30日之前把畫交給張五常,而如今的局面卻是“已說不清”。   
    原告張五常表示,愿意接受法庭的調解;但陳逸飛妻兒三人表示不愿意調解。被告方的一位代理律師也表示,“在陳逸飛去世后,我處理了陳逸飛很多遺產糾紛,但沒有發現與張五常有所關聯![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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