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兄弟反目 潘石屹被索賠1億多(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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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hmsebhyy.com 2004年10月20日 10:59 《英才》 | ||||||||
潘石屹走錯了三步 自從這場糾紛不可避免地走到訴訟程序之后,潘石屹便開始積極主動起來,并表示自己不希望鬧到法庭上去,傷了彼此感情。 和解似乎成了最佳的解決方式,潘石屹如此,原告代理律師王曉濱也如此,認為“作為律師我覺得最高境界是和解”。 但和解并不是無原則的,該賠償的還得賠償,該道歉的也得道歉。盡管訴訟發生之后并受到媒體關注以來,潘石屹就力主和解解決糾紛,但原告認為和解的進程卻走得太慢。 據王曉濱律師介紹,訴訟被法院受理之后,應潘石屹的要求,原被告雙方以及雙方律師曾就和解事宜一起見過一面,當時王曉濱還為此提出了一個和解方案: 首先雙方的代表先就金額和主要問題進行協商,如果想法差距不大,那么就盡快把它完善,達成和解;如果雙方差距很大,下一步就是由原告方的律師和潘石屹見面,被告方的律師和原告代表見面,爭取說服對方;如果這樣還不行,三個原告就去公司看賬,把公司所有的賬冊全部拿出來仔細看一遍,如果原告認為誤解了潘石屹,原告就主動撤訴,或者是覺得問題沒有那么大,和解也就有了基礎。 王曉濱的和解方案得到了雙方的認同,同時潘石屹還提出,如果自己的律師不能說服三個原告,便親自去說服他們,但提出不能大家坐在一起談,也不要律師參加,而是自己跟三個原告個別去談。 但潘的計劃并沒有如愿,事實上只有他的老同學謝光學愿意出來跟他談。 對于看紅石公司賬目的要求,王曉濱律師說潘石屹開始表示“沒有問題”,“但是三個原告把正式查賬的要求提出來之后,現在還沒有消息,第三步能不能走下去還是一個問號。” 然而,即使訴訟按部就班地進行下去,“對于原告方來說都是處在一種不利的位置”。“在所有的股東代表訴訟案子里面,原告都是不利的位置,因為很大一部分問題就是知情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才會出現權利侵害的發生,證據都在公司的經營者手里。” 事情發展到今天,看起來訴訟是不可避免的。原告律師王曉濱則認為這樣的訴訟原可以避免,至少潘石屹在這件事情上走錯了三步。 第一,潘石屹當初轉讓股份時,律師應該提醒要開股東會、董事會,哪怕是強行通過股東大會、董事會,也走了法律程序,以免給自己留下很大的后患;第二,當初與小股東分道揚鑣的時候,潘應該把他們的股權收購過來,那個時候多花一點錢買回來比現在也低得多;第三,潘在起訴或者交涉上應該主動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不要回避。 但“傷感情”的訴訟還是發生了,王曉濱把這場訴訟戲稱為“城里的秋菊打官司”。觀眾也許不會忘記,當村長被警車帶走,終于“討回一個說法”的秋菊追趕警車的身影,利益與感情交集的糾紛總是會帶給人們一種特別的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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