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被人們關注的“費改稅”首先在汽車行業有了結果。《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日前正式頒布,并定于明年1月1日實施。開征車輛購置稅會不會抬高車價?要不要提前買車?一時成了大家議論的熱門話題。
車購稅是費改稅而非額外加稅
早在10月17日,財政部新聞發言人王軍在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招待會上回答記者關于“費改稅”的提問時就曾透露,明年我國將開征車輛購置稅,當時立即引起市場的強烈反響。許多消費者以為購車要加稅了,于是就有了提前購買的想法。據悉,北京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10月18日到20日每天都成交了120多輛車,而平時一般為八九十輛。該市場的交易部負責人說,在車價沒有變化的情況下,能有這樣的增幅是非常少見的。
但據稅務部門的有關人士介紹,事實上,開征車購稅并不是憑空多增一個稅種,多加10%的負擔,而是將原來的車輛購置附加費取消,這樣一增一減,達到平衡。以前,購車人一般要憑繳費憑證到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今后則須憑稅務機關的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到車管機構登記。
財稅專家也認為,要看是否加重購車人負擔,就必須對比原有的費基、費率和將要執行的稅基、稅率,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目前收取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的費率為10%,計費基數是汽車零售價加增值稅;而此次車輛購置稅的稅率也是10%,計稅價格為購車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基和費基基本相同,所以“費改稅”后不會給購車人增加額外負擔。
重新制訂購車過程收費項目和標準
據了解,營造良好的汽車消費環境是這次車輛購置費改稅的主要原因。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頒布的《車輛購置稅暫行條例》中規定,“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納稅人購買應稅車輛而支付給銷售者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不包括增值稅稅款”。而現行的車輛購置附加費為購車款加上增值稅稅款。這就使得《條例》所說的價外費用的項目和費用標準變得至關重要,因為它直接關系到計稅價格。
記者在采訪國家計委價格司和財政部政策法規司的有關人士時了解到,兩部門正在重新制定涉及汽車購置過程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
在我國,汽車消費過程的稅費一般可分為購買、使用兩個階段。尚未出臺的燃油稅和現行的車船使用稅是在使用階段征收的稅。將來燃油稅將取代養路費、水運客運附加、公路建設基金等,解決的主要是汽車使用階段的亂收費問題。而在汽車的購置階段,即購買人在辦理各種手續以獲得汽車合法擁有權的階段,其稅費對汽車需求的影響是最直接的,它的高低直接關系到人們的購車欲望。
車購稅有助于遏止亂收費
目前,由于購買階段的費用涉及多個部門,手續繁雜,購車人的心理受到了一定挫傷。另外,各地收費管理不太均衡,有的地區收費較亂,不僅收取占車價10%的車購費,還征收其他名目繁多的費用。有些地方還存在這樣的問題:國家規定征收車輛購置附加費,地方卻又細分為舊車和新車購置附加費,從而加重了購車人的負擔。
專家認為,“費改稅”的目的就是減少收費環節,避免可能出現的多收費現象。車購費改稅后,征收透明度大大提高了。
此外,專家還認為,開征車輛購置稅除發揮清費立稅的作用外,還能有效解決“費用轉移”情況的發生,即避免被清理的使用環節的費用巧立名目地在購置環節征收。據報道,某省對汽車購置環節稅費征收情況的一次調查顯示,有據可查的共有22項費用,除經國務院批準的占車價10%的車輛購置費外,還有占車價3%的道路增容費、入戶測檢費、號牌費、司機上崗證費、防盜鎖及打字費、入戶手續費、尾氣檢測費等各種各樣的額外收費。(本報記者段樹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