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成都電(見習記者廖繼鋒) 就該行推出的“個人綜合貸款業務”包括了“可以股票市值出質貸款”的一事,中國銀行四川省分行的有關負責人日前指出,該業務的推出只是完善了個人貸款的質押品種。而:個人股票質押貸款的開展還有待中國人民銀行的批準。并且根據《證券法》“銀行資金不得違規進入股市”的規定,目前借款人所貸款項還“不能直接進入股市”。
據介紹,該業務比照券商股票質押貸款的要求有所提高。銀行設置了較高的貸款警戒線和平倉線,分別達到了貸款額的150%和130%。這主要是因為個人信用評級系統尚未建立,貸款風險相對較大。在貸款前,銀行將根據借款人的個人資信和股票質地作出授信評估。評估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則進行,并將逐步變為由中介機構評估。另外,除ST、PT和半年內價格波動幅度超過200%的股票外,B股、基金也不得用作質押。客戶在貸款前,須向所在證券營業部提出申請并開具證明。貸款后,銀行委托券商對借款人的賬戶進行監控。貸款質押率不超過50%。最低貸款金額為5萬元,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期限不超過3年。
據悉,該行已在所轄范圍開展此項業務,客戶反映良好。他指出,開辦相關業務是銀行對混業經營的一種嘗試。也必將有利于券商改善客戶結構,增強吸引力。據了解,中行迄今為止只選擇了四川和廣東作為該業務的試點地區,主要基于這些地區銀證合作基礎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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