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信息中心在最新公布的2000年1-3季度消費品市場分析報告中著重指出,為了保持今明兩年消費品市場持續活躍,社會消費品零售額繼續保持較快增長,國家應盡快實施對汽車消費鼓勵政策,把汽車產業培育為我國經濟新的增長點。其中,當務之急是在年底前出臺全國性鼓勵汽車消費政策,取消汽車消費稅,限制和規范對汽車的稅費征收。
該報告指出,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汽車工業每增值1元,會給上游產業帶來0.65元的增值,給下游產業帶來2.63元的增值。迄今為止,還找不出大國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后不依靠轎車進入家庭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例子。目前我國城鎮居民家庭轎車擁有率還不到1%,如果某個時候能達到城鎮居民家庭每戶1輛轎車,即使城鎮人口比重不變,我國的轎車市場總需求將達到12萬億元,假定20年達到這一目標,每年均攤達6000億元,汽車消費對GDP增長的作用是非常明顯的。
報告認為,目前制約汽車消費擴大的主要因素有三個:一是汽車銷售價格過高,超過了居民的購買能力;二是汽車的使用成本過高,大多數居民認為買得起車也養不起車;三是汽車的使用限制過多。
為此,該報告建議,國家首先應加快汽車生產企業的兼并重組,把汽車的生產成本大幅降低,從而降低汽車的銷售價格,其次,應加快經濟型家庭轎車的開發、生產和普及;再次,應該對汽車消費實行鼓勵政策,全面取消各地對汽車消費的限制及歧視性政策。重點建議在年底前出臺全國性鼓勵汽車消費政策,取消汽車消費稅,限制和規范對汽車的稅費征收,并嚴格限制對汽車的收費必須用于與改善汽車使用環境有關的城市道路建設、停車場建設及城市交通信號與交通指揮系統的建設支出。(新快報記者 畢偉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