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副司長李萬甫日前在由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和世界電子商務學院等單位主辦的“北京2000年新經濟及電子商務論壇”上表示,為迎接加入WTO,中國稅制必須主動修改與刪除與其規則明顯不符的成分,但也要靈活運用WTO條款,在不違背其基本規則情況下,充分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保護國內產業的發展,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為企業的公平競爭創造條件。
李萬甫指出,具體地說,就是要將增值稅從現有的生產型為主轉為消費型,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衛生、環保等產品按產品技術標準和環保衛生標準實行差別性進口稅收政策,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用間接性的和產業導向性的優惠稅收政策替代目前的外資企業普遍優惠稅收制度,以期對“入世”后過大的沖擊以合理稅制方式有所防范。
李萬甫指出,有關的政策修改方案已交由國家體改辦、財政部、國稅總局3家共同草擬。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為保護幼稚產業發展,增值稅將由生產型轉為消費型,以降低國內企業的生產成本、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例如根據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制,外購的固定資產所含稅金不能抵扣,與國際上通行的消費型制度下所有的外購帳目都可以抵扣稅金不相一致,導致我國的產品在進入國際市場時仍然含稅,有損于其價格競爭力。
二、對涉及國家安全的衛生、環保產品可以按產品技術標準和衛生檢疫標準實行差別性進口稅收政策,將某些不合要求的國外產品阻在關外,這也是日本、韓國及其他發達市場經濟國家都常用的國際慣例。
三、對有國際比較優勢的產品企業如紡織、家電、礦產品、建材產品等,實行加速折舊等間接方式為主的稅收優惠政策。
四、對出口產品實行零稅率。進入出口加工區的出口產品實行退稅,增強其價格競爭力。入世之后,中國將實行徹底的零稅率。
在對入世沖擊的防范上,所采取的措施:
一是盡快統一內外資保險企業的稅收政策,保證國內金融及電信企業在入世后站穩腳跟,逐步參與國際競爭。目前金融保險業仍對外資企業實行比較嚴格的市場準入和政府審批制度,入世后將逐步放開,但現在的內外資銀行與保險企業稅收制度有差別,對外資實行15%所得稅優惠,明顯低于內資,以后至少要一致。
二是對國內供應能力不足的部分產品將實行較高的消費稅稅率,如大排氣量的轎車、部分汽車配件、混合型卷煙等,以求保護國內市場。
三是外資企業在稅收上享受的超國民稅收優惠待遇將逐步取消,統一內外稅制,公平稅收負擔。今后傾向于以產業導向的稅收優惠來取代現行的普遍性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