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一位朋友,他說今年做股票賺了5、6萬元,我在向他表示高興的同時問他,現在是空倉還是滿倉,他回答先拋空了現又滿倉了,我又問是獲利籌碼還是套牢籌碼,他又說基本上都套牢的,套得最深的“綜藝股份”,每股已套住10元左右,我忍不住脫口而出。這怎么能算賺錢了呢?朋友卻不以為然,在他看來,沒有變現之前,都不能算已經虧損。
其實,象朋友這種感覺的中小投資者大有人在,只不過具體到每一個人,情況也許有所不同,比較有代表性的還有一種情況是持有的有盈利的股票,沒有變現,也將賬面利潤計入了賺的范疇。這種情況與朋友根據在今年前些時候拋掉了獲利股票計算出利潤,但又將錢變成了股票,而且還是一旦變現就會發生貶值的股票的大同小異,“同”的是都在沒有最后退場前或階段性變現前就進行了賬面結算,“異”的是各人的操作、計算方法和過程、形式略有不同而已。
眾所周知,買進股票后由于股價上升而產生的“利潤”在未賣出之前還不能算數,因為這只是“浮動利潤”,同理,拋掉后又將錢買進了股票,以前賺到的錢,也不能算已經到手的利潤,充其量只能說曾經賺過錢。在沒有離開或暫時離開市場之前,還不能說已經賺了錢。俗話說,笑到最后的人,笑得最好,運用到這里所講的意思上,道理是一樣的。
事實上,在股市實戰中,確實有不少原本是看上去好象是賺錢的,但因行情突然變化,很快將賬面利潤抹去不少,甚至由盈變虧的實例,相信許多中小投資者有過這樣的體驗。雖然有一些經常被套的人,常常會用“只要沒有拋掉就不算輸錢” 一類的話來安慰自己,這樣說確實也沒有錯,但是,在對待盈利上,為什么不這樣認為呢?變現的才算是到了手的錢,道理沒有二樣。
在如今這樣的高位上,如果前期在比此更低的點位上賺過錢,經不住現在屢創新高的誘惑想返身入市的應當慎重,這是一個保存勝果的問題;而現在所持股票已經有相當豐厚的賬面利潤的話,是到了可以考慮套現的時候了,這是一個從賬面變為實際的問題。否則,都有可能不能笑到最后。 (正 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