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9月6日專電(記者索研) 國家計委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嚴厲查處價格串通、低價傾銷、價格欺詐這三類價格違法行為,維護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
通知對上述三類違法行為作出明確界定。價格串通行為包括經營者濫用市場優勢控制市場價格,采取串通、訂立協議、建立聯盟等方式聯合控制價格。此外,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或行業協會非法干預企業自主定價也歸屬此類違法行為。低價傾銷行為主要是經營者以降價促銷為名,用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擠占市場份額。虛假降價、虛擬原價、謊稱降價、模糊標價、虛假優惠等是價格欺詐行為慣用的伎倆。
通知說,近年來,一些經營者濫用市場價格競爭,嚴重違反了價格法有關規定。特別是今年,我國經濟生活中一些價格違法現象屢禁不止,直接損害了廣大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利于市場合理配置資源,更不利于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結構的重組。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破壞公平競爭的價格違法行為;鼓勵并保護經營者和消費者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