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日前向社會各界發出了“關于對企業會計核算制度改革征求意見函”,擬改革現行的會計核算制度。
改革的思路
一、打破行業、所有制和組織形式的界限,建立企業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適用于大、中型企業;二、兼顧小規模企業不對外直接籌資的特點,制定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三、考慮到金融性企業經營的特殊性,制定金融性企業會計核算制度。
改革的范圍
新的會計核算制度將包括企業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制度以及金融企業會計核算制度。就企業統一的會計制度和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制度而言,其框架大體上可分為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具有各行業企業(不含金融企業,下同)共同特征的會計科目使用說明和會計報表編制說明,這是新會計核算制度的主體。其內容將借鑒《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的科目及報表說明模式,適用于各行業企業。第二個層次是具有行業特征的核算方法。其內容主要是具有個性特征的行業核算規范,重點是行業收入、費用核算,分別適用于不同行業的企業。這樣既充分體現了各類企業會計核算業務的共同特征,又兼顧了不同類行業企業的個性特點。
改革的內容
這次改革將以今年6月21日國務院頒發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對資產、負債、收入等會計要素的重新定義為基礎,重點是資產和收入的核算。第一,資產方面。《條例》將其定義為“過去的交易、事項形成并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該資源預期會給企業帶來未來經濟利益。”根據該資產定義,只有那些能夠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才能作為企業的資產來核算和反映,這樣,待處理的資產損失便不能作為資產列入資產負債表。對于短期投資、存貨、長期投資等資產項目,將要求企業根據其特定情況提取合理的跌價準備或減值損失準備。第二,收入方面。收入核算的重點在收入確認。現行分行業會計制度確立的收入確認原則相對比較粗。新會計核算制度擬將收入是否實現作為收入確認的基礎。此外,新會計核算制度將按照《條例》對企業財務會計報告組成和結構的規定,統一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格式,規范財務會計報告編制和對外提供。新的會計核算制度將不會像1993年那樣“齊步走”——幾乎所有企業在同一日期開始執行新的會計核算制度,而將視不同情況逐步推開。
專家的看法
制定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制度非常必要,也正當其時。首都經濟貿易大學會計學院的王又莊教授認為,建立分別適合于大、中、小型企業的會計核算制度一方面可以為國家征稅提供依據,有利于防止偷稅漏稅,增加財政收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規范中小企業的財務會計狀況,為中小企業提供一種公平的競爭環境。他說,長期以來,中小企業的會計核算一直沒有規范的法律依據,在相同的市場環境下,稅率高的企業會慢慢失去競爭力。有了統一的會計核算制度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小企業就有了公平的競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