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 | 羅志恒
事件
7月18日,新華社受權發布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會議通過的《決定》全文和習近平總書記作的《說明》將在后續幾天發布,有更加詳細的改革要點和具體考慮說明。
公報全文5000多字,非常精煉地概括了會議情況,首先肯定了二中全會以來的成就和新時代以來的改革成就,其次提出進一步改革的方法論、總目標和原則,部署14項重點改革工作,最后分析了當前形勢和任務,既抓長遠,又抓當前。
學習體會
一、總體布局與基調:延續并深化十八屆三中全會目標,為中國式現代化保駕護航
(一)各方對三中全會寄予厚望,通過改革短期穩定經濟,中長期激發活力
自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三中全會”便與“改革”緊密相連,三中全會通常承擔著經濟發展和經濟體制改革的使命。例如,十一屆三中全會做出了把工作重點轉移到經濟建設上來的決定,開啟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偉大征程;十四屆三中全會確立了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重大理論突破,開創了我國改革開放的新局面。(詳見前期報告《歷屆三中全會回顧:改革的邏輯與主線》)
當下改革進入深水區,各方都極為關注二十屆三中全會,寄希望于三中全會破解百年未有之變局下的短期財政經濟壓力和中長期體制機制難題。從短期看,當前逆全球化加劇,中國經濟內部房地產市場處于調整轉型期、地方財政處于緊平衡,增速換擋、結構轉型仍在延續,從投資和債務驅動轉向科技和債務驅動的高質量發展新時代,需要改革激發活力提振信心。從更長時期看,以新質生產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以高質量發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以中國式現代化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求必須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塑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
(二)公報布局:肯定改革成就,提出進一步改革的方法論、總目標和原則,部署14項重點改革工作,分析當前形勢和任務
今天新華社受權發布的是三中全會公報,非常精煉地概括了會議情況;會議通過的《決定》全文和習近平總書記作的《說明》將在后續幾天發布,有更加詳細的改革要點和具體考慮說明。
公報全文5000多字,大體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其一是肯定成就,主要是肯定了二中全會以來的成就和新時代以來的改革成就;其二是下階段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堅持的指導思想、方法論、總目標和原則,并從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完善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制機制等14個方面做了重點改革工作的部署;其三是分析了當前形勢與任務,強調要堅定不移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要積極擴大國內需求,防范化解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要總結評估“十四五”規劃落實情況,切實搞好“十五五”規劃前期謀劃工作。
(三)與十八屆三中全會相比的主要變化:延續與升華
1、總目標延續了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基調,增加了“繼續”二字,同時更加強調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時間設計上,二十屆三中全會的具體任務期限為五年,十八屆三中全會為十年。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到二〇二九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八十周年時,完成本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當然,也提出了2035和本世紀中葉的目標,但不在本次會議決定的任務完成期限。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到2020年,按這個時間段提出改革任務,到2020年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決定性成果。”
3、經濟體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地位均強調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但增加了社會公平正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重申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相適應的基礎上,增加了“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以經濟體制改革為牽引,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更加注重系統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點,更加注重改革實效,推動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國家治理和社會發展更好相適應,為中國式現代化提供強大動力和制度保障。”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發揮經濟體制改革牽引作用,推動生產關系同生產力、上層建筑同經濟基礎相適應,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經濟體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4、突出高質量發展、新質生產力和教育人才科技體制機制改革,體現理論創新的最新成果。二十屆三中全會公報中提出的14項重點改革任務,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及的“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和“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做了合并,并升級為“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并單列了“高質量發展”和“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其中,高質量發展中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提出“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
5、對當前形勢的分析及舉措相較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更加細致,既抓長遠,又抓當前。詳見后文分析。
二、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全會強調“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保障。”“要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保證各種所有制經濟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同等受到法律保護,促進各種所有制經濟優勢互補、共同發展。要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完善市場經濟基礎制度。”
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貫穿歷屆三中全會。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實現了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轉變,到2035年,要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當前我國市場體系還要進一步健全、市場發育仍不夠充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沒有完全理順,還存在市場激勵不足、要素流動不暢、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觀主體活力不強等問題,必須進一步深化市場化改革,創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實現資源配置效率最優化和效益最大化,激發全社會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
一是所有制方面,堅持公有制主體地位的同時,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有效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未來應繼續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從政策穩定性、制度完備性、法治落實和理論突破四個層面提振企業家信心。
二是資源配置方式方面,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要加快要素市場化改革,促進人口、資本、土地、科技等要素自由流動并按貢獻參與分配;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使商品、要素、資源在全國范圍內暢通流動,形成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市場監管公平統一的高標準市場體系,具備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特征,發揮集聚資源、推動增長、激勵創新、優化分工、促進競爭的作用。
三、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
全會提出:“健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體制機制,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性、戰略性支撐”“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一)發展新質生產力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著力點
全會提出:“要健全因地制宜發展新質生產力體制機制,健全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制度……健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平制度”。圍繞發展新質生產力這一時代命題,未來可能會重點在以下三個方面著力:
1、產業是新質生產力的載體,統籌推進傳統產業升級、新興產業壯大、未來產業培育。
傳統產業是“基本盤”,不能當“低端產業”簡單退出,而是要加快升級改造。發展傳統產業應與“設備更新改造”“綠色減碳”等政策結合來看,整體思路是產業鏈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通過對傳統產業實施技術改造升級工程,不僅能帶來技改投資增長,更有利于保持工業經濟平穩運行。
新興產業是“中堅力量”,要完善相關政策體系,促進產業集群化發展。要聚焦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裝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沿著低空經濟、數字經濟等發展方向,加快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應用,推進應用場景建設,打通政策堵點,拓展發展空間。例如,低空空域放開并完成立法,使得產業發展有法可依。
未來產業是“關鍵變量”,要注重前瞻部署和梯次培育,加快打造標志性產品。重點推進未來制造(智能制造、生物制造、納米制造等),未來信息(衛星互聯網、量子信息等),未來材料(先進半導體、超導材料等),未來能源(核能、氫能、生物質能等)、未來空間(空天、深海、深地等)和未來健康(合成生物、基因技術等)六大方向產業發展。
2、強化“因地制宜”的導向,避免同質化競爭。東部地區經濟基礎較好,可以鼓勵其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發展高端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但中西部地區資源稟賦各異,產業基礎相對薄弱,就要鼓勵其穩住傳統產業的大盤,發展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例如現代化農業、生態旅游等等。相應地,對地方政府考核機制也有必要“因地制宜”地調整。
3、以廣泛深刻的數字變革,賦能經濟發展。一方面,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研發應用會進一步提速。另一方面,數字基礎設施、數據基礎制度等會加速完善。包括推進數據標準化體系建設,建立全國統一的數據格式、接口、存儲等軟硬件通用標準等;完善數據產權登記制度等。國家數據局局長劉烈宏表示,數據基礎設施每年將吸引直接投資約4000億元。
(二)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雙輪驅動,才能推動新質生產力加快發展,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是發展新質生產力的客觀要求
全會提出:“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推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要深化教育綜合改革,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未來將會重點在以下兩個方面著力:
一是加快科技體制改革,推動科技政策落實落地,進一步對各類創新主體和人才“松綁”“解綁”。可推廣上海“綜合授權+負面清單”方式,遴選一批高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科研事業單位開展綜合授權改革試點,在編制使用、崗位設置、工資總額、職稱評定、經費使用等方面賦予更大自主權。例如,在高校、科研院所試行動態調整績效工資水平申報制,即相關單位可申請增加一定額度的績效工資總量,且增加的額度不列入績效工資核定基數,并適當提高不受績效工資總量限制的高層次人才比例。
二是深化人才體制改革,探索實施青年科技人才特殊晉升機制,健全科技人才分類評價機制。一方面,要打破論資排輩和“唯論文、唯帽子、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的用人模式,探索建立以創新價值、貢獻等為導向的晉升機制。另一個方面,針對不同類型的人才,要有差異化的評定指標。例如,技術轉移等科技服務類人才,應當與基礎研究類人才評定有所區分,把科技服務滿意度和社會效益等作為其重要的評價指標。
四、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短期解決財政緊平衡和債務問題,中長期要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并服務于中國式現代化
全會提出了“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深化財稅體制改革”,作為“健全宏觀經濟治理體系”改革工作的重點內容。自2023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謀劃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以來,財稅體制改革備受社會各界關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既是緩解當前財政收支矛盾、減輕地方財政運行壓力、重塑地方政府激勵約束機制的重要舉措,也是增強中長期財政可持續性、提升財稅體制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效能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動國家治理能力與治理體系現代化進而實現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途徑。(詳見《新一輪財稅體制改革向何處去》《新一輪財稅改革的可能方向?如何看待消費稅改革?》)
(一)當前財稅體制存在的問題
第一,政府與市場關系邊界不清,政府兜底責任不斷擴張,導致有限財力與無限支出責任之間的矛盾,這種矛盾影響了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發揮共同作用。
第二,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不合理,地方政府財政能力不足、積極性亦不足。一是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不清,地方政府支出責任過于龐大。2023年,地方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達到23.6萬億元,超過了全國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21.7萬億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地方占比為86.1%,遠高于國際平均水平。二是中央與地方收入劃分有待優化,營改增之后地方政府缺乏地方稅主體稅種。地方政府積極性有待進一步發揮,有必要建立更具激勵相容的制度體系。三是轉移支付制度不健全,轉移支付規模龐大,易產生效率損失以及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甚至是逆向激勵,不利于調動財政經濟大省發展經濟、組織收入的積極性。2023年,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達到10.3萬億元,超過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10.0萬億元。
第三,稅收制度不合理,不利于充分發揮政府宏觀調控、促進社會公平和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一是宏觀稅負持續下行,不利于發揮財政的宏觀調控職能。2023年,廣義宏觀稅負(即剔除重復計算后的四本預算收入之和/GDP)為30.2%,較2013年下降5.5個百分點,降至十年來新低。二是稅制結構不合理,間接稅占比仍然過高,累進性較強的個人所得稅占比較低,不利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經濟穩定和收入分配調節。2023年,全國稅收收入中間接稅占比超過60%;個人所得稅占比僅為6.8%。三是稅收制度未能適應數字經濟發展,同時對高質量發展的支持力度不足。四是稅收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社會公平和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第四,預算體制有待健全。一是財政資源統籌力度有待加強,四本預算并行的預算體制導致財政支出碎片化,降低了財政資源配置效率。二是零基預算改革有待深化,與零基預算相關的配套制度(例如項目庫、預算績效評價及反饋機制等)建設尚不健全,難以達到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打破支出固化僵局的目的。三是尚未建立規范的資本預算與債務預算,導致預算對政府投資、政府債務規模的總體控制較弱。四是預算透明度不高,預算收支分類統計制度不健全,不利于預算編制科學性和執行效率的提升。
(二)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可能著力點
第一,進一步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界定政府職責與規模,避免政府支出責任無限擴張。一是持續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減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預,優化營商環境。二是根據經濟發展狀況動態優化政府職責范圍,合理控制政府規模,避免政府兜底責任無序擴張。三是深化行政事業單位改革,強化績效管理。四是對人口持續流出的區縣實施合并,減少財政供養人員。
第二,進一步優化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重塑對地方政府的激勵機制。一是中央政府上收部分事權與支出責任,減少并規范共同事權,切實減輕地方政府支出責任。共同事權應僅限于既需要發揮中央政府宏觀調控和跨區域協調能力、又需要地方政府發揮信息優勢的領域,例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跨區域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環境保護與治理等;加強中央政府機構和人員能力建設,強化垂直管理和部門實體化,推動中央政府職能轉變,落實中央各部門的直接支出責任,盡量避免以轉移支付的形式將中央事權和共同事權轉嫁給地方執行;建立中央與地方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動態調整機制。二是完善以共享稅為主的地方稅收體系,構建地方財政收入體系。系統謀劃地方稅收體系,提升地方稅收收入穩定性和可持續性,可以考慮逐步下放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為地方稅種,充實地方稅收體系,提高地方財政收入質量;通過規范地方非稅收入、合理劃分國有資產及其相關收入等方式,積極完善地方政府收入體系,增強地方財政可持續性。三是完善轉移支付制度,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配合事權和支出責任上移的改革,推進轉移支付相對規模穩中有降;應盡快明確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的定位和性質,健全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的資金分配和使用方式;優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和分類轉移支付的比重,降低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及專項轉移支付的比重;健全轉移支付的定期評估和動態調整、退出機制,優化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式;建立以績效評價和結果導向為核心的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調動地方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共服務質量的積極性。
第三,深化稅收制度改革。一是拓寬稅基、穩定稅負。減稅降費要從追求數量轉向更重效率效果的結構性減稅降費。二是逐步提高直接稅的比重,增強稅制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的職能。三是加強稅制對科技創新和綠色轉型的支持作用。適度提高環保稅稅率,繼續推進消費稅、資源稅擴圍,充分發揮稅收促進綠色低碳發展的作用;持續優化促進企業科技創新的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激發微觀主體創新動力,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四是增強稅制服務數字經濟的有效性,穩妥研究探索數字資產稅、數字服務稅、平臺稅等新稅種,強化數字經濟時代下的稅收征管,減少稅收流失。五是深化重點稅種的稅制改革。推動增值稅改革,清理不必要的增值稅優惠政策,完善增值稅收入政府間劃分機制,加快增值稅立法進程。深化消費稅改革,在征管可控的前提下推動征收環節后移,將高端服務、更多高端奢侈品、新型高能耗消費品等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推動消費稅從中央稅轉為共享稅或者地方稅。深化個人所得改革,擴大綜合征收的收入范圍,從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走向徹底的綜合征收,對勞動和資本所得一視同仁征稅,加強對高收入人群的個人所得稅征管,加大偷逃稅懲罰力度,增強個人所得稅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
第四,深化預算制度改革。一是加強預算管理統籌,提高財政資源使用效率。進一步統籌四本預算,將政府性基金預算中可統籌使用的部分納入一般公共預算。既要統籌預算收入,也要統籌預算支出,支出政策制定要避免政出多門、重復覆蓋,造成財政資金浪費與社會不公平。二是深化零基預算改革,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強化相關配套制度,健全項目庫、預算績效評價及反饋機制等建設。三是是建立規范的資本預算、債務預算,與現行的經常性預算并列,加強政府投融資的預算約束,提高政府投融資效率。四是提高預算透明度,完善按支出經濟性質劃分的預算支出分類編制與統計制度。
五、深化金融體制改革,更好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指出:“金融是國民經濟的血脈,是國家核心競爭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當前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質效不高,金融監管和治理能力薄弱。”因此,金融體制改革任重而道遠,全會提出:“統籌推進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預計金融體制改革,將以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內容為綱領,沿著黨的二十大報告的路線,從以下三個方面著力:
第一,加快建設現代中央銀行制度,完善貨幣政策調控框架,貨幣政策調控方式將加速從數量型轉向價格型。一是利率市場化深入推進,明確以短期操作利率(OMO利率)作為主要政策利率。二是二級市場買賣國債,增強對短期利率的把控力。三是逐步收窄利率走廊,央行臨時開展正、逆回購,重構一個更窄的“利率走廊”(寬度為70BP),這意味著央行可以把DR001波動調控在70BP以內。四是推動LPR改革,當前LPR錨定MLF,未來可能錨定OMO利率。
第二,加快建設強大的貨幣。穩匯率的權重明顯上升,未來需進一步加強外匯市場管理,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穩定。
第三,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功能,提高直接融資體系對實體經濟的支持。主要有三個方向:一是公開市場前移,鼓勵更多優質的早期科創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深化注冊制改革的同時,落實落細“資本市場服務科技企業十六項措施”和“深化科創板改革八條措施”,為開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的“硬科技”企業建立和健全股權融資以及并購重組的“綠色通道”。二是拉長投資周期。培育耐心資本、壯大風投創投,持續引導長期資金入市。三是提高投資端收益。一方面,持續鼓勵上市企業分紅、回購,增強投資者獲得感;另一方面,加大違法處置,規范減持,落實退市,切實保障投資者權益。
六、城鄉融合發展:戶籍、土地、基本公共服務三大制度改革
全會提出:“城鄉融合發展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必然要求”“必須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和鄉村全面振興,全面提高城鄉規劃、建設、治理融合水平,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雙向流動,縮小城鄉差別,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要健全推進新型城鎮化體制機制,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強農惠農富農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城鄉融合發展能夠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然而城鄉二元結構的存在,嚴重阻礙了城鄉融合發展進程,導致城鄉資源不能合理流動和優化組合、城鄉生產要素不能平等交換、城鄉公共資源配置嚴重不均衡、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嚴重不均等,造成農村發展滯后、城鄉差距拉大。
城鄉二元結構在制度上有三大體現:一是戶籍制度,部分城市中,進城務工農民不能自由獲得市民身份,無法在就業、子女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住房等領域享受同城鎮居民相同的待遇;二是土地制度,農村集體土地在流轉交易自由度和征收補償標準等方面均不如城市國有土地;三是基本公共服務制度,財政對農村公共設施建設、社會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強度明顯低于城鎮,農村低保標準、合作醫療補助標準、社會養老保險補助水平等明顯低于城鎮。
加快城鄉融合發展,關鍵是推進戶籍、土地、基本公共服務三大制度改革:一是放寬落戶限制,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縮小戶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城鎮化率之間的差距;二是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賦予農民更加充分的財產權益,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鼓勵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三是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縮小城鄉差距。
七、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度體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
全會提出,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要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完善就業優先政策,健全社會保障體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式,也是擴大消費、暢通內循環的重要方式,有利于充分發揮消費在拉動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
我國宏觀收入分配格局經歷了兩個階段:一是1992-2008年,收入分配向企業、政府傾斜,“蛋糕”越做越大,居民卻越分越少;二是2008年后,收入分配開始重新向居民傾斜,居民收入占比逐步回升,分配向勞動傾斜。目前,我國收入分配中居民占比居首,企業次之,政府居于末位,但是居民收入分配占比與國際相比仍偏低,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居民勞動報酬在初次收入分配中的占比較低。
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可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第一,進一步提高勞動者報酬在初次分配收入中的比重。勞動報酬是大多數中低收入群體的主要收入來源,重視勞動報酬占比在收入分配中的基礎性地位,出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促進勞動報酬增長,不僅有利于提高居民收入,更對構建橄欖型分配結構有關鍵的意義。一是堅持并強化就業優先政策。應促進充分就業,解決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問題;鼓勵以創業帶動就業;擴大公益性崗位安置范圍,幫扶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建立健全就業公共服務體系,進而擴大再就業。二是統一規范勞動力市場,改革戶籍制度,促進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三是切實保障勞動者待遇和權益。建立工資增長長效機制,確保與經濟發展協調統一;堅持最低工資保障制度;規范勞務派遣用工管理,逐步實現勞務派遣工與正式職工同工同酬;確保特殊崗位特殊工種的津貼。
第二,多渠道增加居民財產收入。目前我國居民財產收入占比低,來源單一,且分配嚴重不均。一是促進證券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不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紅制度,形成鼓勵長期價值型投資的市場環境;加大信息披露監管和財務管理力度,從制度上保證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的合理回報;深化新三板、北京證券交易所改革,更好服務中小企業,讓居民分享到中小企業成長性帶來的收益。二是豐富金融產品。通過拓寬居民投資渠道,增加居民在儲蓄、債券、保險、外匯等方面的理財收益,發揮財富效應。三是完善法治建設,加強產權保護。尤其在拆遷、征地過程中,要依法確保公民財產權利和財富增值權利不受侵犯。四是完善城鄉土地流轉機制,推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擴充農民財產收入來源。
第三,優化再分配調節機制、加快三次分配體系建設。一是改革和完善稅制。強化個人所得稅的收入分配調節職能,探索完善財產稅制度,建立調節存量財富的稅收機制。二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持續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繼續加大財政資金對教育、公共醫療衛生、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領域的投入力度,促進教育均等化、公共服務均等化。三是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制度。四是健全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健全老年人、殘疾人關愛服務體系和設施,完善幫扶殘疾人、孤兒等社會福利制度。五是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積極培育慈善組織,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
八、當前形勢和任務:穩增長、防風險、促改革
二十屆三中全會在謀劃部署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以外,還專門分析了當前形勢和任務,強調堅定不移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一是落實好宏觀政策,積極擴大國內需求;二是統籌好發展和安全,防范化解房地產、地方政府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重點領域風險。
當前經濟總體延續回升向好態勢,但外部環境錯綜復雜,國內有效需求依然不足,經濟回升向好基礎仍需鞏固。二季度GDP同比增長4.7%,較一季度回落0.6個百分點,且低于市場預期的5.1%。從微觀主體看,地方政府、居民、企業家等微觀主體的積極性有待進一步提高。上半年名義GDP同比增速為4.1%,低于實際增速的5%,物價低迷直接影響居民收入、企業收入和財政收入。
下半年穩增長壓力或進一步加大,要充分肯定前期部分政策的效果并延續,也要進一步采取更大力度的政策。要完成全年“5%左右”的經濟增速目標,下半年GDP同比仍要保持在5%左右。考慮到二季度經濟增速放緩,下半年同期基數較二季度抬升,下半年穩增長壓力或進一步加大。有必要考慮追加財政赤字進一步提高財政支出增速、降準降息、增加一線城市的增量房地產需求等穩增長舉措。
穩增長的同時也要注意防風險,統籌化解房地產、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等風險,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一是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二是統籌好地方債務風險化解和穩定發展,進一步落實一攬子化債方案,建立同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政府債務管理機制;三是及時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防止風險蔓延,推動中小銀行聚焦主責主業,支持銀行補充資本,維護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
預計二十屆三中全會的系列改革舉措,將充分激發居民、企業、地方政府等微觀主體的積極性和活力,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加快經濟回升向好步伐。
風險提示:外部沖擊超預期、穩增長政策和改革舉措超預期
(本文作者介紹:粵開證券研究院副院長、首席宏觀研究員,注冊會計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財政學博士。新財富最佳分析師宏觀經濟第三名(團隊)。研究方向:宏觀經濟、財政理論與政策。)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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