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程實
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堅持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國科學院第二十次院士大會發表重要講話強調:“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完善國家創新體系,加快建設科技強國,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2021年全球創新指數報告》顯示,我國創新能力綜合排名上升至世界第十二位。在實現高質量發展、貫徹新發展理念的過程中,科技創新將扮演怎樣的角色?應如何推動我國的基礎研究工作、釋放人才發展潛力、強化企業的主體地位?又應從哪些方面完善我國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針對上述問題,《金融時報》記者專訪了工銀國際首席經濟學家程實博士。
中國科技創新已實現跨越式發展
《金融時報》記者:黨的十八大以來這十年,是我國科技進步最大、科技實力提高最快的十年。 數據顯示,我國全球創新指數排名十年間上升了 22 位,是世界各國中唯一持續快速上升的國家。請您談談目前我國科技創新的現狀。
程實:目前,中國科技創新已實現跨越式發展,在多項科技指標中(如專利發明、全社會研究與試驗發展、國際核心論文發表數量、核心期刊被引用次數等)位居世界前列。中國科技從理論到實踐的快速數量積累為創新從量變到質變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和信心。
以2021年為例,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國際局勢壓力下,中國科技領域依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比如在太空領域,中國空間站天和核心艙成功發射,神舟十號、神舟十三號載人飛船發射成功,天問一號實現了火星環繞、著陸、巡視探測;在量子計算方面,繼2020年中國物理學家宣告實現“量子計算優越性”之后,中國量子計算再獲進展,成為唯一在兩個物理體系中實現量子計算優越性的國家;在核物理領域,中國核聚變研究獲得重大突破,為開發一種全新的清潔能源帶來希望;在天文領域,世界最大的單口徑射電望遠鏡正式對全球科學界開放。
然而,在日益激烈的國際科技競爭環境中,中國在推動科技創新、構建科技強國的過程中仍有不少重大挑戰亟待解決。首先,中國需要進一步完善并構建一套長期符合國家戰略意志的科技強國政策體系,以支持中國科技創新進一步獨立自主。其次,中國基礎科學發展薄弱,強化基礎科學教育并長期保障基礎科學投入是確保創新可持續的重中之重。再次,中國需要打破束縛科技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構建科學化的科技創新管理模式及健全科學人才機制。此外,面向重大“卡脖子”技術問題和戰略需求,中國在重點領域需要盡快實現引領和突破。最后,在日益復雜的國際局勢面前,如何確保國際間的科學創新合作,創造與國際一流創新機構良好開放的合作模式尚待重新思考。
《金融時報》記者:您認為科技創新與高質量發展以及新發展理念之間存在怎樣的邏輯關系?
程實:科技創新是破解經濟增長瓶頸的關鍵,而經濟增長瓶頸的突破本質上就是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通過科技創新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過程則需要樹立牢固的新發展理念。
科技創新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動力。基于經典的經濟增長理論,勞動生產率可持續增長的核心是全要素增長,而推動全要素增長的根本動力是創新。創新包含了技術創新、制度創新以及管理創新。其中,最根本推動經濟增長的是技術創新。以技術創新帶來勞動生產效率的提升,本質是一個在知識累積基礎上不斷進行迭代創新的過程,這將為經濟增長提供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動力。
科技創新是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支點。當前,我國經濟正處于邁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階段。如何確保中國順利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優化經濟結構、轉換經濟增長動力,同時克服在關鍵技術上受制于人的局面,最終實現高質量發展,這要求我們必須堅定不移地把科技創新作為貫徹新發展理念的支點。
從創新理念看,科技創新是解決經濟持續增長的最根本動力;從協調理念看,通過科技創新能夠有效解決區域間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從綠色理念看,綠色技術創新能為中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提供有力支持;從開放理念看,要實現國內大循環以及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共同運轉,科技創新將是必要保障;從共享理念看,科技創新的應用有利于社會在初次分配、再次分配以及三次分配的過程中提高分配的效率與公平。
破除阻礙科技創新的因素
《金融時報》記者:加強基礎研究是科技自立自強的必然要求,是我們從未知到已知、從不確定性到確定性的必然選擇。因此,主要創新大國都把支持基礎研究發展作為首要任務,采取了一系列推進措施。您覺得我們有哪些可以借鑒的方面?
程實:2021年,李克強總理在國家自然科學座談會上指出:“科學是個長期積累的過程,特別是基礎科學,不是一年兩年或者三年五年就能取得突破的。要靜下心來,踏踏實實,攻克一些基礎性的科學難題。” 可以說,無論是軟件還是硬件的持續迭代創新根本上還是取決于基礎科學的發展和投入。每一種先進的科技產品的背后實際上都是基礎科學幾十年來理論積累的產物。基于我們的研究,我國要全面實現基礎科學強國,需要堅持以下四點:
第一,健全能夠長期保障基礎科學研究發展的政策體系。面對一系列的“卡脖子”技術問題,中國亟待針對基礎科學研究構建一套完整的符合國家戰略發展意志的政策支持系統。這個系統內部首先要為基礎科學研究提供必要的自由探索空間。其次,基礎科學研究方向需要與國家發展戰略方向具有統一性。再次,要形成有效的資源配置和日常運營組織體系。
第二,長期與穩定的基礎科學投入是科技創新的保障。英、德、法、美、日五大科技強國之所以長期位列基礎科學第一行列正是源于上百年來對基礎研究持續穩定的高強度投入。2021年,中國基礎科學研究投入占研發投入的比例為6%,遠低于發達國家平均15%~20%的水平。尤其是中國企業的研發經費投入長期偏低,整體的持續創新能力仍需要努力提升。
第三,遵循基礎科學研究規律,避免急功近利。長期以來,一些地方政府或企業為了追求短期目標,把大筆的資金投入在產出快、應用性強且便于推廣的產品服務上。這容易誤導基礎科學的發展方向。另外,各地應建立科學化的新型國家實驗室和科學創新機構,優化和改善過去的創新管理模式。
第四,堅持開放,實現基礎科學多元化的國際間合作。堅持對外開放要求中國要進一步拓展國際科技合作的廣度和深度。政府應鼓勵中國積極與創新型國際和科技強國圍繞基礎科學開展多項合作。多元化和國際化的科學研究團隊有利于持續推進基礎科學領域的創新。
《金融時報》記者: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歸根結底要靠高水平創新人才。我們應當如何激發人才創新潛能,持續釋放人才創新活力,為實現科技自立自強提供強大的智力支持?
程實:從數量上來說,2021年中國科研人員超過200萬人,為全世界科研人員最多的國家。這反映出我國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教育改革、技術創新、研發團隊以及相關基礎設施等方面進行了持續有效的投資。然而,創新人才數量的不斷增加不代表創新質量和創新活力就一定提高。我們認為激發人才創新活力,提高人才創新能動性至少需要從兩個方面進行改革:
第一是要建設有利于創新人才成長的良好環境。首先,應在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與創新相關的基礎教育、制度與設施建設,從而面向全球為不同創新人才提供綜合性、公平性的創新環境。其次,應進一步完善當前制約創新人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比如是否能夠充分下放科創機構的創新自主權,是否能夠優化人才分類管理體系,是否能夠優化科技創新的評價評分機制等。
第二是要進一步完善激發創新活力的激勵機制。激勵創新首先應優化創新人才的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機制。如何有效地完善科創人才的評價評分體系,改善僵化線性的薪酬待遇與學位學歷簡單掛鉤的薪酬分配制度是激發創新活力的關鍵。其次,應完善科技成果轉化激勵機制。對能夠有效轉化科技成果的人才予以特別獎勵。再次,應針對一些承擔國家戰略任務、潛心投入研究的科創人員增設額外獎勵。最后,應為科創人才和科創團隊提高穩定的后勤保障,切實幫助科創人才解決后顧之憂。在這方面,政府應該承擔更多的義務和責任,以推動企業更加積極地轉化科技成果。
《金融時報》記者:企業是創新的主體,是推動創新創造的生力軍。您認為應如何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地位?
程實:從2021年9月公布的《2020年全國科技經費投入統計公報》顯示,2020年,企業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18673.8億元,比2019年增長10.4%,占全國R&D經費的比重達76.6%。在疫情反復、國際局勢嚴峻的環境下,企業的研發經費依舊能夠保持高速增長,反映了我國企業在科技創新中的主體作用正在強化。科技部的統計數據同樣顯示,中國一批具有綜合創新競爭力的企業正在逐步形成。自2019年7月22日開市至今年4月1日,科創板上市科技企業已經超過400家,總市值近5萬億元。生物醫藥、高新制造、數字經濟等科創產業表現尤為強勁。進入新發展階段,我們認為強化企業在科技創新的主體地位仍需做好兩項工作:
第一,推動技術要素(全要素)集中向創新型企業聚集。讓勞動要素和資本要素向創新企業聚攏首先要堅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其次要積極發揮好財政(如減稅降費)、貨幣(定向貸款)、產業等多種宏觀政策的作用。通過政策支持鼓勵引導企業進一步加大對原始創新和自主攻關的投入。最后要深化對創新技術的制度保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機制。
第二,優化完善創新服務體系。比如推動產學研進一步的深度合作需要科學機構和實驗室對企業進一步放開數據權限。同時,科技機構和實驗室不僅僅需要深入與國有企業及大型民企的產學研合作,更需要研究如何有效地強化與中小科創團隊和相關企業的深度合作。另外,需要健全和完善金融機構對科技創新的支持。任何的創新都是建立在資本積累之上,在知識產權法落地后,金融機構通過設計和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類產品有利于緩解中小科創企業的融資壓力。
《金融時報》記者:完善科技創新體制機制是堅持創新驅動發展、全面塑造發展新優勢的重要內容。您認為進行體制機制層面改革的著力點在哪?
程實:創新體制機制層面的改革需要在三個方面發力。第一是要完善科技創新的成果轉化機制。積極開展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推動科技成果落地實踐需要深度強化產學研結合。產學研的深度結合需要通過具體的政策推進理論創新和應用創新在資金鏈、服務鏈以及產業鏈上的整合發展。政府如何有效組織和協調好高校,科研所與企業間的多方關系以及調配資源推動三者更加深度地進行科研合作探索是成果轉化機制進一步升級的關鍵所在。
第二是要建立透明、公平、高效的科創項目管理機制。這要求政府和高校需要賦予科研所和相關科研團隊更大的自主權,尤其是賦予核心科研人員更大的技術路線決策權和經費使用權。對于科創項目的評價機制需要綜合考慮國家戰略、項目質量、社會貢獻等多維評價導向。同時要完善科創項目的評審機制,比如保證評審標準和流程的公正公開,建設透明的專家遴選機制以及建立對項目評審的第三方監督機制。
第三是以國家戰略意志建立全鏈條科技創新項目生成機制。這意味著科創項目的生成機制需要牢牢把握國家戰略和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同時要把握好科技創新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深化科創計劃管理改革和科創資金分配使用機制。
實現科技創新與科技倫理的平衡
《金融時報》記者:科技是發展的利器,也可能成為風險的源頭。科技發展有可能帶來規則沖突、社會風險、倫理挑戰。 對此, 我們應如何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倫理審查規則及監管框架?
程實:我們在科技創新的同時需要健全科技倫理治理工作。2022年3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科技倫理治理的意見》,就完善中國科技倫理體系第一次系統性地從科技創新倫理原則、科技倫理治理模式、倫理制度保障以及倫理監管等幾大方面作出全面部署。
首先, 完善健全科技倫理制度需要堅持審慎包容的治理理念。科技倫理治理,要保證科研創新不能危害人類生命健康安全,也不能威脅國家安全,科技創新的目的是推動人類社會健康積極發展。在此前提下,要堅持正面倫理價值引導與負面清單相結合。需要注意的是,在未來倫理治理的立法過程中,不能對科技創新的應用范圍和邊界過于苛刻和約束,法律的制定是守住科技倫理的底線。
其次,健全倫理治理的審查標準和監管方式。各科研單位科技倫理委員會要根據負面清單對科技創新應用進行公正有效的評估審查。針對被劃分為高危行業、高危技術領域、高危技術環節的科技創新,需要進行嚴格的動態審查并進行全過程評估。但應注意審查的嚴格程度需要根據不同環境不同政策不同場景進行具體的調整,要避免采取“一刀切”式、激進的監管方式。
最后,強化科研創新主體的自律意識。創新主體單位要主動研判并提前制定潛在的倫理風險應對方案。可以鼓勵前沿科技創新產業(如生命科學、人工智能等)主動探索建立自律公約、技術指南以及具體行業倫理治理框架。
(本文作者介紹:工銀國際研究部主管,首席經濟學家。研究領域為全球宏觀、中國宏觀和金融市場。)
責任編輯:李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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