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領袖丨中銀研究
近日,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健康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加強信息披露等多方面入手,促進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行業規范發展。此舉有利于提升我國信用評級質量和競爭力,使信用評級行業更好服務于債券市場健康發展的大局。主要關注點如下:
第一,立足提升債券市場信用評級質量,助力債券市場健康發展。信用評級質量對我國債券市場健康發展有重要作用。近年來,我國債券市場規模穩步增長,為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了“活水”。2021年以來,債券市場融資功能顯著增強,截至8月10日,年內債券市場融資規模達36.2萬億元,同比增長12.3%。但是,在債券規模繼續快速增長的同時,信用類債券違約事件時有發生。據統計,2021年上半年,債券市場共有109只信用債發生違約,涉及債券余額1168億元。尤其是“高評級高違約”事件出現,引發市場關注。造成這一怪象的根本原因,在于信用評級結果無法客觀反映企業與債券真實風險。在此背景下,《意見》從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完善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機制、強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對信用評級機構提出了明確要求,同時強調優化評級生態,嚴格對信用評級機構監督管理,以期通過規范信用評級行業發展,維護債券市場健康穩定。
第二,加強評級機構內部建設,引導評級機構實現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是事前防范違約風險的重要約束機制,信用評級機構在債券市場充當著“看門人”的重要角色。而國內評級機構迫于業績壓力,存在過度迎合客戶評級要求的現象,使得我國債券高信用評級占比虛高,影響了信用評級的有效性。為切實提升信用評級機構質量,《通知》提出要加強評級方法體系建設,要求信用評級機構在2022年底前搭建好科學合理、客觀全面的評級方法體系。與此同時,《通知》要求評級機構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嚴格落實隔離、回避、分析師輪換、離職人員追溯等制度、強化內部控制和監督機制,堅守評級獨立性。上述措施從評級機構內部建設角度進行規范,有助于減少影響評級質量的內在不利因素,引導評級機構穩妥整改,規范發展。
第三,以市場為導向優化評級生態,穩妥推進信用評級行業對外開放。在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的大背景下,評級行業發展逐步由“監管驅動”向“市場驅動”轉變是大勢所趨。為響應此前債券市場取消強制評級后的監管政策調整需求,《通知》明確提出,將擇機適時調整監管政策關于各類資金可投資債券的級別門檻,弱化債券質押式回購對外部評級的依賴,將評級需求的主導權交還市場。此外,我國還將穩妥推進信用評級行業對外開放。一方面,將符合條件的境外信用評級機構“引進來”,提升國內評級市場的競爭力;另一方面,鼓勵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本土信用評級機構“走出去”,支持信用評級機構實現國際化發展。
(點評人:中國銀行研究院 汪惠青)
(本文作者介紹:中國銀行總行一級部門。研究領域涵蓋全球經濟、國際金融、宏觀經濟與政策、金融市場、銀行業發展等。)
責任編輯:戴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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