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管清友
7月16日,全國碳交易市場在北京、上海、武漢三地同時開市,第一批交易正式開啟。從交易機制看,全國碳排放交易所仍將采用和各區域試點一樣以配額交易為主導、以核證自愿減排量為補充的雙軌體系。從交易主體看,全國交易系統在上線初期將僅囊括電力行業的2225家企業,這些企業之間相互對結余的碳配額進行交易。在“十四五”期間,全國碳排放交易所或將會納入更多行業與企業,強化與自愿減排量抵扣聯動,催生更多綠色金融產品,以市場化、漸進化的方式,支持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的發展。
交易體系:延續試點模式,以配額市場為主
本次全國性碳交易體系建設模式基本源自試點經驗,即以配額交易為主導,以核證自愿減排量為補充的雙軌體系。碳交易試點要追溯至2011年,彼時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了《“十二五”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工作方案》,正式開展碳排放交易試點,批準北京、上海、天津、重慶、湖北、廣東和深圳等七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隨后2016年又在福建展開交易試點。本次全國碳交易系統建設模式基本參照各大試點經驗,以強制性的配額(CEA)交易市場為主導市場。與此同時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交易與抵扣機制尚未明確,很有可能將在后續隨著碳排放權交易暫行條例的出臺而完善。
其中配額市場是指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企業,國家將每年根據其碳排放情況,向其分配一定量的二氧化碳排放權(CEAs,即碳排放配額),碳配額可以在這些企業中進行交易。若企業最終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少于國家給予的碳排放配額,剩余的碳排放配額可以作為商品出售;若企業最終年二氧化碳排放量多于國家給予其的碳排放配額,則短缺的二氧化碳配額則必須要從全國性碳交易市場中進行購買。因此碳排放權作為商品在高排放企業之間流通,通過市場化手段完成碳排放權的合理分配。
自愿減排(CCER)交易則可以作為強制性配額(CEA)市場,除了鞭策高排放企業減排之外,可以作為對低碳企業的補充獎勵而設立。僅有強制性的配額(CEA)市場并不能激起節能減排行業企業減少碳排放的主觀能動性。而自愿減排交易(CCER)市場上和強制性的配額(CEA)市場略有不同。具有低碳屬性的企業可以向相關部門遞交自愿減排交易申請,將公司部分項目申報為CCER項目。一旦成功申請下CCER項目則可以獲得核證減排量(CCERs)。核證減排量(CCERs)可以用于抵消其不超過5%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如今我國七大市場中換算方式均為1單位核證減排量(CCERs)可抵消1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排放量,全國交易所具體情況還需要視碳排放權交易暫行條例具體細則而定。
參與主體:個人與機構投資者暫時無法參與,初期僅涉及電力行業
當前僅有被分配到碳排放配額的高排放企業可以參與交易,個人與機構投資者暫時無法參與其中,因此碳排放權暫不具備投資屬性。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布的《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部已經對本次納入全國性碳排放交易主體的企業(主要是CEA交易)給出范圍:即屬于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覆蓋行業的、年度溫室氣體排放量達到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也就是諸多高碳排放企業。這些企業在結算中心登記,并對分配到自己公司的配額進行現貨交易。當前并沒有針對第三方金融機構或個體投資者的開戶交易政策,因此短期內投資者并不能參與到碳排放權的投資活動中,也很難大規模衍生出基于碳排放的金融產品。
全國碳交易市場初期僅覆蓋電力行業,后期將會從行業到主體全面擴容。根據國務院批準的全國碳市場建設方案,基于各行業碳排放配額核算方式不同等因素考慮,初期參與配額交易的“溫室氣體重點排放單位”,僅囊括發電行業的總計2225家發電企業和自備電廠。但未來全國性碳市場將會以電力行業作為突破口,按照“成熟一個、納入一個”的原則來納入其他行業。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國內民用航空等行業將被逐步加入當前全國碳交易體系中。
趨勢展望:交易全面化、產品多樣化、市場國際化
一是參與主體、覆蓋行業將會越來越廣。一方面,當前僅涉及電力行業、配額交易的市場僅是碳交易市場試驗形態,終歸只是過渡時期的特殊選擇,未來“十四五”期間,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金屬、造紙、國內民用航空等行業企業全面納入碳交易也是應有之義。另一方面,若交易主體僅涉及各高碳排放企業,雖然從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市場投機行為的發生,但也限制了碳交易市場的活躍程度,降低了市場有效性,很難實現以市場化手段引導減排這一目的。因此在完善的交易制度下引入第三方投資者將是全面盤活碳交易市場的不二法門。
二是基于碳排放權衍生的金融產品將趨于多樣化。正如前文所說,由于初期僅涉及碳排放權配額的現貨交易,極大地限制了碳交易市場的活躍程度,難以催生相關金融產品來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因此建立完整的法律框架和信用體系后,碳交易市場大概率會推出期貨、遠期、期權和掉期、抵消信用等碳金融衍生品,激發市場活力,提高碳交易運行效率。
三是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與國際接軌將是大勢所趨。應對日益嚴峻的氣候,不僅是中國的任務,而是全人類應共同為之奮斗的事業。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應由世界各國協同努力,在完善《巴黎協定》的同時,構建全球碳市場運行機制,將人類視為一個整體共同完成應對氣候變化的重要任務。全國性碳市場如今僅是走出了第一步,未來與國際市場鏈接,實現全球碳排放價值公允將會是大趨勢。
政策建議:盡快推動“雙積分”交易并入碳市場,加強CCER抵扣聯動
(1)汽車行業是實現“30·60”的關鍵,應盡快推進積分交易并入碳市場
汽車行業作為傳統燃料使用重地,是我國實現減碳整體目標的重點攻堅方向。汽車“雙積分”制度是碳交易在汽車行業的分支與衍生物,是引導車企向節能減排轉型的準繩。雙積分包含NEV積分與CAFC積分兩種積分,車企可以通過生產新能源車和節油汽車來賺取NEV積分與CAFC積分。類似于碳交易,結余的NEV積分與CAFC積分可以進行交易,大排量燃油車車企需要從特斯拉、比亞迪等新能源車企手中購買兩類積分。但當前由于交易機制不完善、交易市場較小等問題,導致積分價格高企,NEV積分交易價格已超過3000元。以一汽大眾為例,其NEV積分為-145274分,若以3000每分計價,公司則每年將承擔超過4億元人民幣的買“碳”支出。
建議盡快推動“雙積分”交易與碳交易并軌,攻堅汽車行業減排。當前車企之間的積分交易為定向一對一交易,信息不對稱現象比較嚴重,因此市場有效性較低,從而導致價格信號失靈;同時由于碳排放被物化為了積分,流通范圍就被框定在了車企之間,較大程度上限制了積分的流動性,同樣限制了市場的有效性。因此應嘗試推進“雙積分”交易與碳交易并軌,解決其市場的有效性問題,以市場化手段促進汽車行業完成能源革命性轉型。
(2)為節能減排企業形成正激勵,建議加大CCERs抵扣CEAs力度
當前碳交易主陣地——配額市場(CEA市場)僅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企業,即高排放企業。由于國家僅根據每年各企業碳排放情況向納入重點排放單位名單的企業,即高排放企業,分發碳排放配額,因此碳配額交易范圍十分有限。這樣一來,碳市場中僅涉及高排放企業,也僅對高排放并減排的企業進行了正向激勵,并未對低排放企業進行獎勵。為盡快推動各類企業發揮主觀能動性,響應節能減排號召,建議加大CCERs抵扣CEAs力度,為節能減排企業形成正激勵,鼓勵更多企業參與到節能環保事業,助力“30·60”目標圓滿完成。
(本文作者介紹:如是金融研究院院長、首席經濟學家。)
責任編輯: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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