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作家 周天勇、侯啟緣
隨著我國經濟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在傳統制造業上的后發優勢不斷減少,對于解決“卡脖子”難題和新技術產業化有著更為迫切的需求。但正如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約翰·希金斯所言,“工業革命不得不等候金融革命”。我國目前的科技融資體系中缺少一個將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連接起來的關鍵環節,即以投貸聯動和認股權證等為主要業務的美國“硅谷銀行”式科技信貸銀行。綜合考慮,建議:全國應當選或者城市自己積極掙取在北京、上海或深圳等城市設立1-2家規模足夠、專業精準、真正干科技信貸事的“硅谷銀行式”的中型科技信貸銀行,服務全國科技創新企業旺盛的融資需求。
一、我國中小科創企業缺乏真正意義上的科創信貸融資渠道
科技融資與中小企業普惠金融和其他行業融資均存在顯著差異,其融資需求與傳統融資渠道存在不匹配性。科技融資多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體,往往以創新為特點、人才為支撐、知識產權為核心。科技企業不僅具有一般中小企業的輕資產、高風險和信息透明度不足等導致融資難的共性問題,同時,科技產業本身又有技術開發和成果轉化前景不確定、行業整體技術變化快等特性。這導致科技融資缺乏傳統融資最為重視的重資產和短期財務指標優良等抵押和信用保障。這種融資屬性需求與貸款審核供給的不匹配性造成了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長期融資困難的局面,同時也制約了我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因此,需要發展科技銀行以彌補傳統融資渠道在科技融資領域的短板。
當前我國科創融資過度依靠風投的格局將導致諸多風險。我國科創企業融資目前主要依賴于風投公司,而這些風投公司許多都是以賺快錢為目的的財務投資公司,并非技術和金融復合型的專業風投,在這一格局下往往存在諸多風險:其一,具備專業知識的創業者的股權和實際控制權被過快稀釋,科創公司淪為財務投資公司賺快錢的工具;其二,擅長“講故事”、便于資本短期炒作的商業模式創新更易獲得投資,真正需要研發成本和投入周期的硬技術創新卻無人問津;其三,導致了科創企業融資的顯著馬太效應,互聯網平臺企業崛起極快且融資越來越多,極易導致平臺壟斷和網貸暴雷等風險。因此,從客觀上講,我國科創企業成長環境風險大、暴雷頻發、資本炒作密集以及更注重模式創新的不良格局與缺乏有效的科創信貸融資渠道有極大的關聯性。
科技銀行應當有效回應科創企業融資鏈各個階段的融資需求,而非僅在企業成熟期才介入。科技企業的融資大多要經歷“風險投資(天使輪及A輪)—擴張資本(B輪、C輪及后續投資)—私募股權或股權并購—戰略股權融資上市”這一完整的融資鏈,科技銀行應當在整個融資鏈中充分發揮科技信貸的作用更好地推動初創企業的成長,尤其是在企業加速孵化和擴張資本的關鍵階段,但現有融資模式為了降低風險往往是在其發展成熟后再介入,這對于新技術的產業化助益甚少。
科技融資是不同于傳統融資渠道的細分市場,整體規模不大,但具有極強的專業性和特殊性。根據美國硅谷銀行的科技信貸業務來看,截至2018年底,硅谷銀行總資產僅為570億美元,公司規模較小,在美國全部商業銀行中排名第37位,總體業務量和體量完全無法和富國、花旗、JP摩根和渣打等大銀行相提并論,但在其所專注的科技和生命科學等垂直行業,市場占有率則高達60-80%,是絕對的行業第一。由此可見,科技信貸雖然整體規模較小,但由于該細分市場具有極強的專業門檻,需要建立相匹配的信貸管理模式才能保障其對科技發展的激勵和推動作用。
二、目前國內的信貸市場無法滿足專業細分的科技融資需求
目前我國雖然已擁有200多家科技支行,但由于缺乏體制創新和專業性不足,在管理和服務方面的問題日益凸顯。具體表現為:缺乏獨立法人地位,無法自主經營,受到現有金融機構管理體制的制約,缺乏審批權,影響放貸效率;內部嚴格的個人責任追究制,使得“盡職免責”制度缺乏可操作性,導致科技支行依然偏好低風險類企業或項目;銀行從業人員缺乏工程技術知識,項目篩選能力有限,風險管控能力不足;科技支行發展過度依賴政府政策支持,產品創新能力不足等。
民營或合資科技銀行在具體實踐中也未能達到應有效果。深圳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和北京中關村銀行等互聯網銀行均以普惠金融為目標,客戶定位和業務模式趨同或交叉,相關業務如前海銀行的微業貸、浙江網商銀行的網商貸、中關村銀行的創業通等面向的客戶群體是全部的中小微企業,并未像硅谷銀行針對科技、生命科學等垂直行業進行專業細分,缺乏專門的技術團隊和應對專項業務的能力。浦發硅谷銀行是美國硅谷銀行和上海浦發銀行于2012年合資成立的獨立法人銀行,雖然有硅谷銀行的經驗支持和專業團隊保障,但由于其外資屬性,在具體運營中存在兩難困境,即若按照國內融資管理制度對其監管和約束則難以有效發揮其應有的專業科技信貸業務能力,但放松監管則有可能導致國內資產外流等風險陡升。總的來說,目前我國的銀行體系尚無法滿足科創企業融資鏈中科技信貸的需求。
如不進行實質性的制度創新并提升專業性,而是單純擴大科技支行和互聯網民營銀行的規模,則將面臨行業內卷風險。根據現有趨勢來看,許多大銀行和地方銀行都競相開展科技信貸業務并設立科技支行,依托風投和互聯網金融平臺的民營銀行也不斷增加,但對于科技融資這一細分市場而言,市場規模本就較小,需要的是“小而精”并非“大而全”。若單純增加機構、人員的數量,不僅科技信貸領域的專業人才無法集聚,而且會陷入盤子小、盈利少、業務停滯、人員多和效率低的內卷陷阱。
三、美國硅谷銀行在美國激發產業升級和新經濟的形成過程中發揮了不可替代作用
硅谷銀行的業務領域高度專業化且覆蓋相關企業的整個融資周期。硅谷銀行主要面向能源與資源創新、金融科技、硬件與前沿技術、生命科學與醫療保健以及高端葡萄酒等專業門檻較高的垂直行業,根據行業特點,設立兼具專業技術和金融知識的高端人才的復合性團隊,能夠有效地對相關行業企業進行甄別,從而大幅降低融資風險。同時,硅谷銀行將業務階段分為創業銀行(針對早期營收在500萬美元以下或尚未實現營收的企業)、風險投資(針對營收在500—700萬美元之間的企業)和企業銀行(針對成熟與穩定階段的大型公共或私營企業),貫穿科技企業的整個生命周期,相關企業可以在融資鏈的各個階段根據公司創業孵化、成長擴張和穩定運營的不同需求獲得相應的融資支持和相關行業專家的技術支持。
投貸聯動業務模式是硅谷銀行的核心競爭力,靈活使用認股權證既可有效回應科技企業輕資產、短期財務收益不優而無法實現抵押或信用貸款的難題,同時也可有效降低貸款風險。硅谷銀行在給創投機構貸款時會同時索要其投資公司的認股權證,以這種“投貸聯動”方式降低創投機構貸款抵押要求,同時用認股權證的溢價來彌補超過固定利率的風險,作為硅谷行集團三大現金流來源之一,創業公司每輪融資溢價都能給銀行認股權證創造收益。2017年,硅谷銀行持有1868家公司的認股權證,同時從認股權證上獲取的收益為5456萬美元,同比增長44%。認股權證在貸款機構抵押缺乏的情況下,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銀行風險,使得銀行在風險投資退出時能夠一并獲得部分超額收益。
硅谷銀行以其行業地位和服務模式打通了硅谷銀行、私募股權投資(以下簡稱PE)或風險投資(以下簡稱VC)機構和科創企業三者間的互動紐帶,若能有效借鑒不僅將切實推動我國科技產業的發展,甚至將成為我國商業銀行混業經營改革的重要突破口。PE/VC機構是除科技企業外硅谷銀行的另一部分重要的細分客戶,硅谷銀行為PE/VC機構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給它們提供信用額度等信貸便利工具,而這些PE/VC機構往往投資于硅谷銀行提供商業銀行服務的公司,這樣硅谷銀行與PE/VC機構保持了強紐帶關系,并基于此為這些PE/VC機構及它們投資的公司管理層提供私人銀行和財富管理服務。硅谷銀行的“商業銀行+資本服務”模式,其中硅谷銀行資本目前管理資金約30億美元,投資包括母基金(投資PE/VC)、共同投資基金(直投創業企業)和債券基金。
四、中國到底需要一個什么樣的科技銀行?
首先需要強調的是科技銀行并非科技專業或行業銀行,而是為了滿足科創企業特殊的現實融資需求而創造的具有新的融資方式的銀行。科技銀行與我國的之前成立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政策性的專業支行不同,是適應現代科技發展需要而產生的具有創新信貸模式的市場化的商業銀行,其功能定位主要包括如下幾個層面:
其一,在信貸對象上,其客戶群體主要為科技創新企業尤其是我國卡脖子的關鍵硬技術,降低商業模式創新的比例,尤其針對是規模較小的技術團隊,而非需要大規模投資的創新,如軍工等,后者應當主要依靠舉國體制和公共支出來保障其研發資金。
其二,在融資階段上,科技信貸銀行應當為科創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融資服務,尤其是在初創期和成長期,或風投、并購、上市這一階段,而非在企業成熟期具有穩定資金和可抵押資產后才介入。
其三,在團隊建設上,科技信貸融資業務需要科技、金融、財務等多方面的知識,因此需要發揮多類人才的集聚效應,組建復合性團隊。
其四,在商業模式上,應當是以符合科創企業信貸融資特點的投貸聯動和認股權證等模式為核心,并提供財富管理業務,與傳統商業銀行的抵押貸款和短貸銀行的短期貸款是不同的,其規避風險的方式是通過認股權證等創新方式,而貸款周期也應當是中長期的。
五、政策建議
當前,中國正處于產業轉型和新經濟發展的關鍵時期,生命科學、互聯網、半導體以及新能源等技術成果不斷涌向,而有效的科創信貸融資是實現技術產業化的關鍵,尤其是當前我國科創信貸融資市場仍主要依賴于風險投資和股權融資,缺乏真正有專業能力并為科創企業提供債權融資的科技銀行,這一細分市場雖然相對與整體融資市場而言并不大,但卻十分重要。在傳統商業銀行的科技支行、民營銀行和合資銀行都無法回應科創信貸融資的現實需求的情況下,中國需要借鑒硅谷銀行經驗并依托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的區位、資源和人才等優勢建立真正屬于自己的硅谷式科技銀行,具體建議如下:
第一,建議在我國盡快落地一家對標美國硅谷銀行的規模足夠、專業精準的科技信貸銀行。根據作者測算,整個中國的科技信貸融資細分市場規模大約在5000億人民幣左右,為了充分發揮專業團隊的集聚效應,在全國范圍內應設立兩到三家硅谷式的科技信貸銀行。由于北京、上海和深圳等城市科研院所、高校、精尖技術實驗室密集,無論是科技硬件設施還是技術人才和創業者集聚度都是全國最優,應充分利用這些城市的區位、資源和政策優勢,盡快落地一家在融資制度上有實質性突破的科技信貸融資銀行。
第二,中型科技信貸銀行的注冊資本要設定在200億-500億元。按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要求及大型商業銀行的實際平均資本充足率,每家中型科技銀行注冊資本建議設定在200億-500億元人民幣,借貸金額約2000億元人民幣以上。
第三,中型科技信貸銀行的資金來源可以采用兩種選擇。一是由北京、上海或深圳等市政府邀請大型商業銀行、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大中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等出資組建,但必須按照科技銀行規則經營,將業務重心放在支持科技創新企業或項目上。如果此方案難以達成理想出資額度,則考慮第二種選擇,即由地方政府出資借款成立大型科技信貸銀行,之后以回購方式逐漸撤回。該銀行股權結構要多元化,不能“一股獨大”。
第四,中型科技信貸銀行的經營范圍和商業模式。該銀行按照《商業銀行法》規定從事存貸款業務、理財業務,但重點是以認股權證方式進行投貸聯動業務;在科技創新領域,以支持工業科技研發創新為主,特別是支持研究解決“卡脖子”技術的中小團隊;提高高技術制造業貸款、中長期貸款的比例。不能走老路,搞消費貸等“短平快”的業務。
第五,中型科技信貸銀行要采用市場化體制機制。該銀行要在董事會框架下,以市場化方式選聘行長和經營團隊;可采用員工持股(或虛擬股)制度,加強市場化激勵約束機制。邀請若干個科學技術專家作為獨立董事。按照市場規律、科技規律、創新規律獨立開展業務創新。金融監管機構依法進行金融監管,其他政府部門不得進行行政干預。
第六,以司法解釋或政策文件的方式保障科技信貸銀行的業務創新。中型科技信貸銀行需要在設立投資子公司、投資風險投資機構、持有實體企業股權等方面進行創新突破,因此要按照科技信貸銀行的業務特點,可以由金融監管機構專門發文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司法解釋,授予大型科技信貸銀行可以進行上述業務,不能以傳統商業銀行的業務監管模式來監管大型科技信貸銀行。
(本文作者介紹:東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工程實驗室主任)
責任編輯:潘翹楚
新浪財經意見領袖專欄文章均為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和觀點。
歡迎關注官方微信“意見領袖”,閱讀更多精彩文章。點擊微信界面右上角的+號,選擇“添加朋友”,輸入意見領袖的微信號“kopleader”即可,也可以掃描下方二維碼添加關注。意見領袖將為您提供財經專業領域的專業分析。